[河南省省长宣布河南省防治新肺炎“一级应急响应”
回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4个级别: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相对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
1.3.1特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类)特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类)是下列情况之一:
(1)肺鼠疫和肺炭疽发生在大中城市并有蔓延趋势,或者肺鼠疫和肺炭疽疫情蔓延到其他省份并有进一步蔓延趋势
(2)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已发生并有蔓延趋势
(3)与其他省份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有关,并有蔓延的趋势。
(4)新传染病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引进并有传播趋势,或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强毒株、强毒株、致病因子等的损失
(6)和我省通航国家和地区已患严重传染病,我省已发生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问题2:政府部门和单位将采取什么行动?
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时刻保持警惕。特别重大(一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将采取以下行动:
(1)省政府应急响应:
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指挥部,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开展应急决策和指挥、疫情监测和分析、流行病学调查和控制、医疗、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人员和物资装备动员、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
派出没有紧急情况的当地人民政府支持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向国务院和卫生部汇报工作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应急小组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理;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样品采集和样品检验,并对下属机构的检验结果进行审查和确认;
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传染病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医学观察和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
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建议;
要求卫生部给予技术指导,并配合卫生部组织的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确认,确定事件的性质和级别,组织不明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病原学发现、诊断和治疗研究。
及时向省政府和卫生部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启动市(州)、县(市、区)应急预案,成立市(州)、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承担规定的应急任务,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专门应急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采样等工作。
市(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迅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3)非事故场所各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
应急处理准备;
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主动开展监测,实施必要的防控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入或本地区事件的发生;加强信息收集和报告,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服从省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并向事故现场提供人员、技术、材料、设备和其他支持。
文章关键词: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彭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