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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实施以社区防控为重点的综合防控措施,引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降低新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发布关于加强社区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的通知。通知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即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行网格化和地毯化管理,群防群控,稳定防控,有效实施综合防控措施,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传染病输入、传播和输出,控制疾病传播;明确了县(区)级卫生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承担的具体任务。强调县(区)党委政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安全责任。同时,结合《通知》的发布,制定了《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计划(试行)》,明确了社区、社区疫情区划、社区疫情传播、密切接触者等概念。从三个方面提出了疫情防控策略和具体措施:社区未发现病例、社区内病例或疫情、社区内疫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