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进感染人数_ 人社部:医护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冠肺炎,应确认为工伤

新华社长沙1月23日电(记者李新平)据《人民日报》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卫生安全委员会今天发布了一项关于保护工作人员不因公患新型肺炎的通知。显而易见,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中,因履行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医疗保健及相关人员,应当视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上述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对单位发生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由同级财政补贴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共同做好上述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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