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报告
最近,大庆市市场监督局对口罩价格进行了市场检查和监管,走访了主要药店,查处了三起典型案例。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报道!
1年,大庆任卫民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面膜
大庆人民卫生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新乡康华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这批产品已超过保质期,涉嫌操作过期医疗器械。这种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没收涉案口罩62包,并处3.5万元罚款。
2年大庆市春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价格违法行为
大庆合春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每张45元的单价销售“葵花医药”优质防雾口罩和“3M”9002防微粒口罩。销售无厂名、无地址的“艾薇”口罩,每袋45元,涉嫌不明码标价,抬高价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市市场监管局已经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3年,大庆康之泽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非法销售礼品
周年康之泽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每只口罩20.00元的价格销售礼品口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涉嫌哄抬价格、过度抬高商品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相关证据正在调查收集中。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在防治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时,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造和销售假货等违法行为如果你发现非法线索,请拨打12315。资料来源:大庆电视财经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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