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前,重庆市建设局发布了《关于4家企业贷款资格行为的通知》,决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年内取消4家企业的准入信息,不接受4家企业提交准入信息。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中国对外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贷款资格的第
号通知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两江新区、京凯区、高新区、万盛京凯区、双桥京凯区建设局,所有相关单位:
经南川区公安部门查明,交通运输部确认:在王平山区旅游公路遇见水库大桥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中国海外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甘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贷款资质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
根据《重庆市境外施工企业入境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取消中国境外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甘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入境信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年内,上述四家企业提交的参赛信息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15日资质贷款/隶属关系在建筑领域很常见,但您知道吗:
借贷资格是非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以其他建筑企业的名义以任何形式承接工程。”禁止建筑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企业名义以任何形式使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承接工程。“这是一项禁止借用资质承接项目的禁令
《建设工程承包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罚管理办法》的处罚规定:建设单位发现有分包、非法分包、联营、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或者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包工程的,可以依法限制其参加工程招标活动和承包新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应当整改后收回资质证书。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10月28日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其中第3.12项规定了处罚标准
自由裁量基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实施
贷款资格风险
1年,具有贷款资格的企业面临建筑合同风险
虽然附属协议规定施工合同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由附属单位承担,但由于施工合同是以附属企业的名义签订的,也就是说,出借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的附属企业仍然是承包商。一旦关联单位违约,如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问题,关联企业应首先承担违约责任。
2年,贷款资格企业面临承担实际施工人员所欠人工费用、材料和机械租赁费
的风险对于实际挂靠的施工人员,应允许他使用项目部的公章并委托他作为项目负责人因此,对于分包合同、材料销售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和附属单位签订的雇佣合同,附属方和附属方构成正式行为或代理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承认附属人员为附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关联企业与物资供应商、机械设备出租人形成债务关系,法院通常会判定关联单位应直接承担责任。之后,挂靠单位将根据挂靠协议的约定追究挂靠人的责任。然而,由于关联企业或个人往往没有财务能力,因此关联企业往往拿着判决书的空白副本,无法交付判决书。同时,由于附属协议是典型的无效合同,合同中规定附属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协议无效。根据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一般原则,附属企业不能脱离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3。一旦发包人得知该工程并非由承包人实际施工,且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无资质或资质不符,他可立即主张以下权利:第一,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施工人的资质收取费用并结清工程款项;第二,如果实际建造者不合格,雇主可以要求只支付工程价格的直接费用。第三,如果合同规定了非法分包和非法分包的违约责任,雇主可以根据合同要求权利
4年,如将附属争议提交法院,附属协议中约定的附属费用将依法没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对出借资质的企业处以罚款,减轻甚至取消对其资质的行政处罚。
个相关案例
案例1:
借用资质承接项目,利润部分被没收
李某借用他人的施工资质,与一所市级实验小学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了工程付款的计算方法和付款时间。项目验收后,学校拒绝支付赔偿金,理由是李某借用他人的资质进行非法建设。双方谈判失败,导致诉讼。
199法院认为,尽管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但该项目已通过验收。被告市实验小学应按照合同规定向原告李某支付工程款,但李某所得利润予以没收。案例2:
允许他人非法挂靠,承担重大事故责任
孔一人知道他的公司不具备冷却塔维护的施工资质,仍然允许同样不合格的老朋友张某挂靠,并允许张某以公司的名义,承包位于某市某医院门诊大楼的空调系统冷却塔维护工程因此,张某在上述项目施工期间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当医院门诊大楼的屋顶在离地面25米的高度非法操作时,他失去平衡,摔倒在地。营救后,他毫无效果地死去了。
法院认为,虽然孔庆东没有参与现场施工,但由于死者的非法扣押,这是一次重大伤亡事故,在作业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最后,被告沙井因发生重大事故被判处6个月监禁。
案例3:
虽然的贷款资格是免费的,但事故仍然无法逃脱
一家市政工程公司应无装修资质的施工人员的要求,以市政工程公司的名义签订装修合同并开具发票。然而,装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装修工人朱某右眼受伤,造成8级残疾,引发纠纷。
法院裁定,被告黄辉公司和市政公司应各自承担原告朱某损失赔偿责任的10%,并各自赔偿原告朱某29,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