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计划于2019年8月7日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现场预约的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文件到昌邑婚姻登记中心(昌邑市奎祖路149号)核对、复印、填写表格、拍照等工作,领取现场预约表。在2019年8月7日的同一天,双方将把原始文件放在一起,并在预约窗口用预约表格领取结婚证。非保留方通常应在非保留窗口处理此事。
温馨提示:
1年,申请婚姻登记的男女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位于昌邑市
2年,婚姻登记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以及3张双方近期2寸半长免冠照片;离婚后再婚的,还应当携带离婚证或者法院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一审判决还要求法院出具有效证明);丧偶再婚还应携带对方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死亡账户注销证明)和夫妻证明户口簿中的婚姻状况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空白应视为未婚。
3年,军人必须在婚姻登记有效期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军证和团级以上政治机关颁发的《军人婚姻登记证》。上述证书上记录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参军前,士兵的户口在昌邑市,另一方的户口在非昌邑市。士兵还应在参军前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的证明。)
以上材料只需提供原件,无需准备复印件
信息来源:昌邑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