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纪检委_ 县委一口气问责17名干部:问责不再是纪委“单打独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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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8月,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委员会追究了4个县区1个乡镇17名领导干部的责任,引起了当地干部群众的热烈讨论

几个月前,江西电视台的城市频道,标题为“吉安永丰:谁将监督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入恩河?揭露永丰县恩江镇钱莹村建设家庭农场的违法排污、违法管理及乡镇单位失职、推诿责任等相关问题

经调查,建生家庭农场自2012年建设运营以来,未办理建设申请、林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审批和环境保护认定手续。此外,环保设施不完善,排放标准不达标。甚至直接安装水管将污水排入恩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恩江镇、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和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他们未能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有一种错误的工作作风。他们受到纪律和行政处分以及训诫谈话等。

一口气问责17名领导干部,足见实力更让人担心的是,这个问责公告是永丰县委发布的。

由党组织根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党组织包括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务机关。在上述案件中,永丰县委履行了作为问责主体的职责。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各问责主体的作用并不均衡,存在纪检监察机关“称霸世界”的现象。党委(党组)和党务机关积极问责不够,问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

党的一些委员会(党组)和工作机构在落实责任追究方面存在问题。原因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有错误的想法,认为问责是纪委的事。有些问责工作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在发现或收到应问责的线索后,不自行问责,而是转交给纪检监察机关。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和执政的政治责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详细规定了不同问责主体的责任。很明显,党委(党组)要全面、严格履行党的执政职责,加强对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监督任务,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出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履行监督职责,并在本系统内开展本机关的问责工作。

特别重视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的实施,真正要求问责和严格问责。为了确立这一制度的刚性,它要求所有问责主体共同努力,形成一支联合力量。

“履行执政党的政治责任,关键在于党委,关键在于最高领导人”吉安市纪委常委、监察委员会委员、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办公室主任曹磊说,在吉安,党委巩固了主要职责,在组织、宣传、政治、法律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督促作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党委及其工作机构的问责比例逐年上升,分别为11.4%、38.9%和41.2%。问责不再是纪委的“单枪匹马”。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建立和完善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党内监督制度,全面监督党委(党组),专门监督纪检机关,对党的工作部门进行职能监督,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日常监督,对党员进行民主监督。参与修订《问责条例》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法律办公室相关官员表示,修订后的《问责条例》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了各问责主体的职责,旨在加强党对问责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主体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政治责任,层层传递压力,促进责任落实,确立制度刚性。


(来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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