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烟花爆竹区域_ 沧州2019年查办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152起行政拘留127人

2020年1月7日,记者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9年以来,沧州市公安局有效加大了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全市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2起,严厉打击非法燃放人员152人,其中127人被行政拘留。

2019烟花爆竹区域

自2019年以来,沧州市公安局不断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自2019年11月下旬以来,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相关部署要求,市公安局部署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沧州公安机关在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奖励举报等方面都进行了严厉打击。自2019年

以来,沧州市公安局有效加大了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全市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2起,打击非法燃放人员152人,其中127人被行政拘留。2019年,沧州公安机关查处了107起非法贩运、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共查处108人。其中,已调查了4起刑事案件,拘留了4人,所有这些人都已被追究刑事责任。调查和处理了103起公共安全案件,88人被行政拘留。没收了两套非法制造的烟花爆竹工具、8000多箱烟花爆竹和17.5万多只鞭炮。

在奖励举报环节,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为广大公民创造安全、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2019年12月,沧州市公安局重新调整并提高了奖励标准, 并制定了《沧州市公安局群众举报非法贩运、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经查证属实的线索有功人员给予高达8万元的奖励

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经查实,视情况给予有功人员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2,举报违法经营假冒伪劣、过度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实,视情况给予有功人员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3年,举报非法贩运烟花爆竹、黑火药等烟花爆竹的主要原料,经查实,视情况给予有功人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

4年,举报未经批准的烟花爆竹晚会等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有功人员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实,视情况给予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5年,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情重大,查实并捣毁非法贩运窝点的,视情节给予有功人员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奖励

报告方法:

1,报告电话:110,0317-2170811同时,将公布所有县市的举报电话号码。

渤海新区:0317-5555515高新区:0317-8697510

开发区:0317-5673600渤海Xi: 0317-5527110

新华区:0317-5523811运河区:0317-552375

黄河

3,报告邮箱:czsgajzazd@163.com

4,向公安机关或值班警察当面举报

奖金收缴方式:

举报人应当自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闫斗财经媒体记者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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