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案原判法官_ 重庆一男子刺伤法官刺死狱警 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xinhua.com 12月23日电-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6月19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曾川死刑,曾川涉嫌刺伤法官和狱警。曾川拒绝接受判决,并依法提起上诉最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上诉人曾川不服重庆市南川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的一年零九个月有期徒刑。在2018年11月11日服刑后,他一再寻求原案件来处理警察、检察官和法官。2018年11月22日12: 00左右,曾川在离南川区法院100米左右的地方手持一把单刃锋利的刀,刀长约15厘米,刀宽约4厘米,刺伤南川区法院法官肖天,使其腿部(二级)轻微受伤后逃离现场。为了抵抗逮捕,曾川在南川艾博医院外的人行道上用刀刺伤了南川监狱看守刘志峰的胸部和腹部。同一天15点左右,曾川持刀反抗公安机关的逮捕。他在被警察警告无效后中弹受伤。第二天16点左右,刘燕京在无效营救后去世。

张志超案原判法官

微博截图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上诉人曾川用刀刺伤被害人肖天和被害人刘志峰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惩处数罪。曾川是累犯,肖天法官在越狱过程中,故意用刀捅了又捅,进行报复,拒捕,用刀捅了狱警刘志峰,应依法严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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