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法规中,债权的分类较为详细明确,无担保债权自然是债权的一种类型。那么,什么是无担保债权,有担保债权比无担保债权更受青睐吗?
网友咨询:有担保债权比无担保债权更受青睐吗?如何理解税收优于无担保债权?
|江苏朗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琳答:
无担保债权相对于有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人是指其债权为普通债权而债务人未设定任何担保的债权人。它是公法上相对于债权的私法权利。简而言之,它指的是未被担保的普通债权(抵押、质押、留置权、担保等)。)
担保债权在担保方面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担保权益主要指抵押、质押或留置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查封或者扣押其他有权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的人的财产拍卖或者变卖财产所得,在抵押权人、出质人或者留置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后,应当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如果担保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剩余的未清偿债权不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但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仅相当于扩大债务人的范围,并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吴琳律师对
:
无担保债权人相对于有担保债权人的分析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担保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将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在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提供某些财产作为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从抵押物折价或者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保证金应当抵减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存款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返还两次。
(4)根据合同规定,一方占有另一方的财产,而另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应付款项。超过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保留该财产,保留的财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转为货币,或者出售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税收方面优于无担保债权:
1,税收优于无担保债权,也就是说,它不优于所有无担保债权,并且不能对法律另有规定的无担保债权行使税收优先权
2。纳税人在欠税前,税收优先于抵押、质押和留置权的执行。这里有两个先决条件:第一,纳税人有逾期税款;第二,欠税以前发生过
3年,税收优先于罚款和没收非法收入
(1)纳税人未缴纳税款,同时被税务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或者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或者没收非法所得
(2)纳税人不纳税,被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部门罚款或者没收非法所得的,以罚款或者没收非法所得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涵盖了适用范围和担保方式。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保证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立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