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已开始重点为优抚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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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根据《贵港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设贵港市双拥模范城市的工作计划》的要求,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于2019年8月1日至30日重点关注市内优抚对象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1、住房优惠对象
在市本级范围内(含三个区、镇),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中低收入标准(2019年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13元),本地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 而房屋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倒塌、严重损坏(已重建的除外)或属于危房优待对象的,可以申请房屋救助。2、优抚对象申请住房救助手续
向市区退伍军人事务局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区退伍军人事务局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最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迁入公共租赁住房
3、养老金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优抚对象申请住房保障时,依法享受的养老金、补助金、津贴和护理费等福利,不计入家庭收入准入审核。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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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军休局电话0775-4257977
南区军休局电话0775-2775956
谭塘军休局电话0775-46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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