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互联网法治论坛翁贤拍摄
杭州中信网9月6日电(郭启宇、翁贤)计算机视觉、图像和人脸识别技术提供诉讼主体识别,云计算和大数据帮助法律法规查询和案件推送,5G、虚拟现实和虚拟现实技术实现远程传讯...6日在杭州举行的首届互联网法治论坛上,互联网催生的智能司法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法治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地位也成为政府、行业、研究的焦点。
“人工智能为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中国科学院院士、浙江大学校长吴赵辉介绍了人工智能在智能法院建设中的应用现状。他说,人工智能技术还将应用于法律领域,如智能法律援助、智能网上警察、智能立法、智能监狱等。
< p > 杭州互联网法院网上审判郭启宇照片 < p >“将来,普通人上法庭和在淘宝上享受服务一样方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胡世好表示,互联网不仅提供了技术便利,也重塑和改革了司法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
据统计,目前北京、杭州、广州三个互联网法院已全程网上完成35267起案件,人均办案量超过700起。平均法院审判时间节省了3/5,审判时间节省了1/2,一审利息和诉讼服务率达到98%
互联网技术使司法领域成为可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保护。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当前网络社会面临意识形态冲突、侵犯个人隐私、知识产权威胁、网络攻击和恐怖主义,这也对全球互联网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李少平认为,中国应坚持共同治理原则,不断加强思想产出,寻求最大的国际共同点,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的制定,努力构建中国全球互联网法治话语体系
在网络社会的法治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周汉华建议适时修改法律。网络法治应该打破“一管导致死亡,一释放导致混乱”的恶性循环,以“强度”、“灰度”和“维度”保障网络法治
周汉华解释说,网络空间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网络空间的法治首先必须有“力量”和权威。同时,法治也应该有一个“灰度”,即互联网上的法治应该适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显示出灵活的一面。而“维度”是“强度”和“灰度”相结合的唯一途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