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 >您曾经住过公共租赁房吗?你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市住房管理局提供了关于该市公共租赁住房来源的最新信息以及真实生活照片。如果你想申请相关的公共租赁住房,让我们看看运营机构受理点的联系方式和申请说明。
哪些城市目前正在提高公共租赁住房?
联系信息和申请受理点
你需要知道这些问题:这个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系统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A: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上海市青年工人、外来人才、农民工等常住人口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的主要特征:
-1旨在为上海永久居民提供合法稳定的就业和住房困难。准入条件不限于本市户籍,没有收入线满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人士的租赁需求。
2是“只租不卖”,并实行定期租赁;租赁合同通常每两年签署一次。当合同到期并符合条件时,租约可以续签。总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重点是解决分阶段住房困难。
3是公寓式设计主要是一整套小型公寓,装修后出租,配有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以实现租户的“包房”
4是确定租金价格略低于市场租金的水平,形成与住房租赁市场良性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同时,鼓励雇主通过发放租金补贴和集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来履行职责,以减轻雇员的住房消费负担。
Q:谁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A:全市公租房子城市项目和小区项目
申请本市公租房入住的单身申请人或主要家庭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并已与本市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以前持有的有效《上海市暂住证》可一并计算),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与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
(3)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暂住证》),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费,与本市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单位同意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筹资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所有家庭成员(指主要申请人、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护住房政策
各区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区政府制定并公布
Q: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A:申请租住公屋,须遵守以下程序:
(1)适用申请对象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请参见本网站“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机构联系方式和申请受理点”栏目。根据拟出租房屋的性质,申请人应当选择申请本市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或者申请各区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2)提交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社会保障金领取证、婚姻状况、住房状况等材料,并承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提交受理机构审查。
(3)资格考试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合格的,发给注册证书(入学资格确认)
(4)注册入住已取得登记证(准入资格确认)的,应根据住房供应情况和运营机构的管理要求办理签约和入住手续。家庭(个人)直接租赁的,由保障对象与公共租赁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单位出租的,单位与公共租赁机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占用保障对象应当与单位签订房屋使用相关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对于一些住房供应不足的项目,公共租赁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实施轮候册和租金分配的规则。
部分城市筹集公共租赁住房
资料来源:上海发布
编辑:钱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