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10月17日据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约旦公司商标纠纷案,裁定约旦商标没有损害约旦的形象权。
最高法律认为,该商标不反映约旦的个人特征,不可识别,也不构成对肖像权的损害。根据
数据,约旦和约旦已经进行了八年的法律斗争。2012年,乔丹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侵犯了他的姓名权。
2-015年,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就约旦与中国的体育商标纠纷作出二审判决。约旦关于取消约旦体育商标的上诉没有充分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乔丹体育对争议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了约旦的姓名权,违反了《商标法》,撤销了一审和二审判决,并命令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新的裁定。法院还认为,拼音商标“乔丹”和“乔丹”并没有损害约旦的姓名权。根据
数据,乔丹体育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乔丹品牌运动鞋、运动服和运动配饰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成为中国运动服行业的领先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