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人员给予_ 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解读——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创业人员给予

为便于广大企业了解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政策和服务,进一步扩大惠及企业的政策覆盖面,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51项与人才、就业和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的政策进行了重新排序和汇总。,列出政策内容、处理条件、处理程序、咨询方法等。形成“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纲要”,使企业能够理解、看得清楚、看得清楚,容易享受相关政策服务。

创业场所一次性租金补贴

创业人员给予

政策内容给予部分个体户创业场所一次性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小微企业10000元,个体企业5000元

为创业人员条件为高层次、高技能人员、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5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雇佣一个商业网站来创业;正常运行1年(申请补贴时正常运行);未享受场地租赁费减免的;租赁的开办场所应与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地址一致,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对于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承包区域,如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村(居)委会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材料证明)

处理流程(1)受理单位和处理场所:

营业执照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申请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所需证明材料;营业场所租赁或合同;《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由个体经营者提供)、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由企业提供);毕业证书(由大学毕业生提供)和学校证书(由魏大学生提供)

(3)是否收费:不收费

(4)处理时间:立即处理

咨询模式

现场咨询:

营业执照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电话咨询:

0631-589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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