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征求公众对《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认定规则》)的意见作为新资产管理规则的重要支撑规则,识别规则进一步细化了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识别标准,明确了标准化资产和非标准化资产的界限,为信托公司资产证券化和标准化资产投资等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1。《认定规则》
(1)的主要内容明确界定了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范围
《认定规则》首次明确界定了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范围,包括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代理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企业债券、国际代理债券、银行间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上市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2)规范债权认定标准的细化新的
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了规范债权资产应同时满足的五个标准“同等差异化、可交易性”要求通过簿记备案或招标、交易合同文本标准化等方式进行非公开发行。“公平定价、完善流动性机制”要求采用询价、双边报价、竞价匹配等交易方式,由做市商和承销商积极提供做市商和估值服务等。此外,提供标准化债权资产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基础设施服务的机构,也需要纳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整体监管范围,相关业务实行统一规范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安排。
(3)消除“非标准”中间地带
的新规定明确了除标准化债权资产以外的债权资产是非标准化债权资产(2)银监会
中的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受术语匹配要求的影响。
根据新的资产管理规定,投资非标准债权资产的资产管理产品应符合期限匹配要求具体而言,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终止日期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个开放日由于非标准资产回报率相对较高,一些信托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将非标准资产配置为非标准资产,可以提高产品回报率和市场竞争力。这些资产被认定为非标准资产后,由于资产期限较长(一般超过1项)和产品的开放期较短(从几天到几个月不等),这些现金管理产品在未来将面临资产和资金期限相匹配的压力为了满足监管要求,未来信托公司将在分配非标准资产的同时分配现金管理产品或延长产品期限,不会减少产品收入,或者在确保流动性的同时仅分配标准化资产,但可能会牺牲某些产品收入
3、信托公司回应
(1)大力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认定规则明确认定“非标准”资产为非标准资产,为资产证券化业务带来新机遇未来,为了实现非标准的竞价转换,只有通过资产证券化,我们才能成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信用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以满足标准化的资产定义。自2019年以来,资产证券化市场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趋势。前三季度,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1455.85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以信托公司为受托人的资产支持债券(ABN)增长最快,前三季度发行额为1864.32亿元,同比增长247%未来,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各机构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基础资产和资金来源的种类,延伸资产证券化业务链,增加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附加值。
(2)提高标准化资产投资的专业能力
由于资产管理产品对非标准资产投资期限的匹配要求,信托公司开发的未来现金管理产品将不能配置新的“非标准”资产来提高收益,而只能配置标准化资产,这对信托公司标准化资产投资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信托公司应积极向主动投资管理转变,建立专业的投资和研究团队,不断跟踪资本市场,开发债券投资、股票投资、组合配置和战略对冲等不同领域和战略的净值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技术的作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3)注意过渡期附近的风险防范
被确认为非标准资产的“非标准”资产存量。在新《资产管理条例》的过渡期(至2020年底),可以免除期限匹配、限额管理、集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随着过渡期的临近,信托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中与接受非标准资产相关的风险应提前防范。第一,产品流动性风险,长期非标准资产需要通过发行新的长期产品来接管,这将使未来发行产品更加困难。第二是基础资产持续存在的风险。为了保证产品的流动性,需要通过发行标准化债券或资产证券化来接受长期非标准资产,而有些资产可能无法成功满足非标准向标准转换的要求。第三,潜在问题资产的处置风险,难以找到其他资产承担,需要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