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张志超_ 山东“中学生张志超奸杀疑案”:入狱13年再审,今宣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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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长沙,1月13日——据央视新闻报道,今天(2020年1月13日),一起旧案的再审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2006年3月6日,16岁的张智超因强奸罪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入狱13年后,经过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张智超无罪当

回到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的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2月11日14: 04,学校的一名教师报告说,“在打扫学校的时候,宿舍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教学楼西侧三楼的一个残疾人厕所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接到报警后,临沭县公安局分别向市公安局和县政法委报案,并派桐县检察院到现场确认尸体为失踪一个多月的女孩高某。根据该校高一学生杨茂珍和王茂波的证词,警方认为该校学生张智超涉嫌犯有严重罪行。

2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智超强奸罪,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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