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用纯商业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属于第一套房。买房后我们能提取公积金吗?你需要什么条件?如何提取?
|1。什么条件可以提前满足?
如果以纯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被视为该家庭名下的第一套自住房屋,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提取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2。如何识别第一套住房?前
住房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年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没有员工家庭代扣公积金贷款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记录
2-2010年3月8日以后没有未偿还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和住房消费支取记录;
3本申请中已提取公积金的自住住房是第一套自住住房
(委托扣款是指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委托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扣款并直接归还其公积金贷款)
3。提取方法是什么?
共有两种提取方法,商品提取和房地产权证提取
4。需要什么信息和预防措施?
模式1:收回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发放正常偿还六个月后,公积金账户余额每年可收回一次,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收回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余额,累计收回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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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需的数据。单位出具的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2。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身职工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退出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
3。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牲畜保管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由市商业银行的抽屉打开。(由于信息未经核实,必须首次提供
用上述信息向单位银行存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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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提款时,商业贷款借款人必须到住房公积金存款银行或分中心指定的银行授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2。贷款合同和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贷款类型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
选项2:使用房地产证提取
。如果你的商业地产已经办理了《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你也可以用《房地产证》从公积金账户中取钱,偿还商业贷款。
条件是:职工家庭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不使用公积金贷款(包括公积金合并支付),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3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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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需的数据。单位出具的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2。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身职工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退出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
3。职工家庭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作为新建商品房的,应当提供《房地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以及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职工家庭购买自用二手房的,应提供转让后的房地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纳税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账单上没有税额(房价),应提供任何附加信息:
(1)给提供房产证的职工。提供房地产的员工需提供
(2)原件或房地产管理局档案室出具的《房地产交易纳税通知书》复印件(无需盖章),提供房地产的员工需提供
(2)原件(加盖业务专用章)和行政中心税务窗口出具的《房地产交易申报单》复印件(
) (3)《房地产销售发票》或《湖北增值税一般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武汉市购买的
套住房,提取人亲自到单位银行存款柜台办理;如果购买的住房在不同的地方,先去公积金分中心检查,然后去单位存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