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别人的了_ 这次动真格的了!千万别再高空抛物,后果很严重……

向高空投掷物体令人深恶痛绝。嘉兴有许多人遭受了这种损失。徐先生的车被酒瓶砸了。磊的头被垃圾砸碎了。

住院半个月...为什么总是有人喜欢把东西扔在楼下?

可能是为了方便,

可能是在冒险,

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

“后果并不严重”...

要对“高空投掷物体”说不,实际上各方都在努力工作

单元配有摄像头,视频监控覆盖整个单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和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可以根据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之后每个人都真的应该注意这个问题,

的后果真的很严重

明白了!几天前,市民徐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奔驰终于被买到了。修理花费了将近20天,花费了大约7万元。不幸的是,“事故背后的人”仍然没有被发现。你还记得徐先生发生了什么事吗?

年11月初,住在万科岳重(一座面向街道的小型高层建筑)的徐先生突然接到警察的电话,说他停在大楼下面的车被从天而降的瓶子击中。他下楼去看一看。地面被玻璃覆盖着,他汽车的天窗被撞进了一个大洞。到底是谁做的

警察和物业公司都想找出“幕后”,但他们上楼去问,却什么也没找到。没有人开门或者说门不是他自己扔的。“该物业公司的朱经理告诉记者,该公寓于去年10月交付,共有425户,现已搬进300多户。”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所以很难找出是谁扔的。“

真的就这么算了吗?徐先生有些恼怒。他咨询了他的律师,律师告诉他,面对这种情况,他可以起诉整个大楼。如果他想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必须出示直接证据。

最初听到这个方法,但实际上徐先生有些困难。他说每个人都是邻居,他不想让它变得如此“丑陋”半个多月前几天前,当记者再次联系徐先生时,他告诉记者,他现在有了起诉整栋大楼的想法,因为扔酒瓶太糟糕了。此外,该男子在20分钟内连续扔了两瓶酒。幸运的是,汽车被撞了。万一它击中了一个人,那真是一个人的生命。“这不是开玩笑,我认为起诉可以使他们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事件后,物业公司也头痛地想找出“黑手”。他们说他们将尽快安装空中摄像机,以防止未来的麻烦。

太危险了!这一次,人们被击中

。事实上,嘉兴有很多高空抛物型病例。记者从南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到2017年底,他们已经决定了一个典型的高空抛物案件。

原告雷军是一名房地产中介,他曾经带着他的客户去过一个尚未完工和检查的房地产。前一秒他还在谈论房地产,下一秒他被落下的垃圾砸到了。

当时,人群惊呼,现场一片混乱磊第一时间被送往嘉兴市第一医院治疗。幸运的是,他只受了垃圾的伤害,冲击力也不太强。他后来被确定为头皮血肿和蛛网膜下腔出血,这构成了10级残疾。出院前,他在医院呆了半个多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垃圾会从天上掉下来?谁在

后面?经过调查,

公安部门发现当时有两个清洁工在清理大楼里的建筑垃圾。垃圾从11楼扔了下来,扔垃圾的是陈某。

“我们打扫建筑工地时总是这样扔。”“在警察局被审问时,陈某是这么说的。直到这时,她才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她才打人。陈某告诉警方,她的工作是由金介绍的,她通常的工资也是金给她的。因此,陈某和金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审判中,法院认为案件的焦点在于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通过审判,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各方都负有责任

陈某从11楼扔垃圾,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它和金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他们共同和各自承担60%的责任,并应赔偿被告86,000元以上。

本案施工企业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但相应的管理工作没有做好,危险作业模式没有及时停止。这是事故的第二个原因。承担30%的责任,赔偿原告4.4万元以上。

原告磊未穿戴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他有一些过错,应该承担10%的责任。

是个好主意!居民区的视频监控覆盖

高空投掷一直是个头疼的问题。许多住宅业主敦促安装高空摄像机,这样他们就能轻松生活。事实上,嘉兴许多社区已经做得很好了。乌镇智才苑智威安全社区在这方面领先。几天前,记者去了安智的一个住宅区转了转。我刚要进入村口,就被“拦截”。村里的保安告诉记者,这里的所有业主都必须擦脸直接进入,外国人员未经登记不得进入。很难进入这个社区。经过一轮购物后,记者最大的感觉是住在社区里的居民真的太安全了。在路上,到处都有各种各样的多角度摄像机。住宅区完全被视频监控覆盖,不仅可以防止盗窃,还可以防止高空投掷物体。

听居民区保安说,这些监控视频将实时传输到乌镇派出所,这不仅提高了居民区的安全性,也方便了居民在居民区的出行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万一有人从楼上扔下什么东西,我们可以做一个视频反向检查,不怕发现“

,但事实上,在社区被摄像机完全覆盖后,就没有从高空投掷物体的现象,居住在社区的居民也受到了多次表扬。

“我已经在这个社区生活了两年,我当然很高兴看到它一点一点地改变,逐渐变得聪明起来。”最直观的感觉是舒适。高空抛物现象以前确实发生过,但现在完全没有了。“57岁的韩楚阳是乌镇人。说到他的邻居,他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追逐惩罚!如果你不认真对待从天而降的物体,

有侥幸心理,那么它真的不会起作用。

因为这次是真的!

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案件的意见》,提出了依法有效预防和惩治此类行为的16项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的意见还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缓刑一般不适用:

已经执行一次以上;

经劝阻后继续执行;

已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后又执行的;

在拥挤的地方实施;

其他严重情节

南湖法院的法官提醒

从高空投掷物体只需要民事赔偿。因此,许多人可能仍然有这样一种幸运的心态,“扔一次都没关系,赔一点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现在“意见”公布后,他们将不得不承担刑事责任,处罚将会更加严厉,否则他们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

就像雷某的情况。雷某此前曾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如果付诸实施,公安可以立案侦查,被告也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希望每个人都必须关注“高空抛物”事件,告别

和“高空抛物”行为。

阅读贾新闻记者/孔贾敏

记者/南轩

被调查者提供的图片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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