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东省第一所高职院校。2008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进入全国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分别是“就业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和“实习管理50强”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认为山东省首批建设项目的优质职业院校。学校招收来自25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录取分数线多年来一直是全省同类高校中最好的,就业率达到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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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全面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为社会公开招聘四名技能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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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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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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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遵守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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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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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备工作所需的专业或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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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岁以下(196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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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职人员(包括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提出申请时,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必须出具申请介绍信定向培训毕业生申请工作的,定向培训单位应当出具同意申请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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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其他法律法规不准录用的人员,不得申请,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取得学位为条件申请。候选人不允许申请他们应该避免亲属关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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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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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和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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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和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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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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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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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填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技能指导教师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的电子压缩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同意申请岗位证书、在该领域的实际成绩和成就等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rzptrsc@163.com,邮寄标题为“考生职位名称和职业”考生应严格按照邮件主题的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将没有资格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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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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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相应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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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可以对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合格人员,未进入审核阶段的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候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考试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资格。现场资格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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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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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主要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所申请职位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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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考试都是按百分位数评分的。考试结果将由考官现场进行评判,考试结束后统一向考官现场公布。考试结果被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最后的数字被四舍五入。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考生进入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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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设置了60分的合格分数,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的人才可以进入调查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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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查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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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候选人的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调查范围的候选人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中1:1.5的比例确定,并等量组织调查。对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的候选人按1:1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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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岗位条件的要求,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主要检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审查候选人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政发〔2017〕2号)的要求,对被检查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三年、二年、一年”等内容。应该认真调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如发现问题处理不当,不予办理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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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如按规定要求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验只能进行一次,复验结果以复验结论为准。体检期间,对于已经怀孕的考生,胸部x光检查可以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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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因放弃或未能通过检查而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检查范围的人员中等额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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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宣传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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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通过考试、调查和体检的学生,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就业,学校应提出岗位就业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的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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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编办和省人民社会福利厅的规定,如《关于高校人事总量控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新增人员纳入总量控制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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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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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候选人应在申请期间保持顺畅有效的沟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如果评估和雇佣因个人原因而受到重要信息缺失的影响,他们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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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认定和处理公开招聘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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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尽事宜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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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633-798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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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rzpt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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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站:http://www.rzp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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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