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至24日将举行2020年中央机关及其下属机构年度考试的公务员招聘。考试当天,考生需携带与报名相符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在考试前认真核对并保管好“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考试作弊和其他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公务员录用考试作弊列为刑事犯罪。认定为考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明确规定了考试违纪的处理办法,违者将受到严惩。这次考试将严格检查进入考场的考生。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具有存储、拍照、计算和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考试数据入座。带入考场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放置在指定位置。请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纪律,不拿违禁物品,不搞弄虚作假,不散布考试谣言,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评论,坚决抵制考试违规行为,保持底线,讲求诚信。原标题:国家考试纪律要求温馨提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