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太阳能发电网通信: 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合并重组审查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59届合并重组委员会,审查了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株式会社发行的股票购买资产和相关交易事项。 会议审查结果显示,这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条件通过。
到目前为止的8月10日,东方能源公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认可”,8月12、13日,东方能源股票连续2天上升,与8月9日的收盘价相比累计上升幅度为11.81%。
重组经国资委员会批准,国电注入金融资产
据整理,东方能源的这次重组自提交国资委员会以来已经过去了142天。
3月22日,东方能源公司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宣布正在计划重组我公司的资产。 公司计划以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资本”)的100%股票,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8月10日,东方能源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关资产重组问题的批准》(国资产权[2019]375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上同意公司这次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国电投资成立于2012年,国家电投集团出资的控股公司由中电投融和控股公司与国有核资本控股公司合并成立。
作为金融平台,国电投资本拥有的核心资产有国电投资财务的24%股、国电投资保险证券的100%股、百瑞信托的50.24%股、期货的44.20%股、永诚保险的6.57%股等。
公告显示,国电投资2018年营业收入70.06亿元,母纯利润6.02亿元,总资产653.81亿元,是东方能源资产总额的6倍,净资产253.69亿元。
2018年底,在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会上,国家电力投资也被纳入第二届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
对国家电投来说,此次重组完成后,资产证券化率将进一步提高,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通过中央企业内部国有资产资源整合,提高国有资产价值。 同时,金融产业整体上市后,为促进国家电气投资产业投资与资本运营有机结合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保障。
对东方能源来说,本次交易结束后,东方能源的业务范围除了包括清洁能源发电和热电联产等业务外,还包括财务公司、保险证券公司、信托、期货、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
通过这次交易,东方能源可以实现业务变革,有效拓展收入来源,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发展潜力,为提高整体经营业绩提供保证,符合我们股东整体利益。
实际控股人不变,是国务院的国资委
公告显示,交易前东方能源控股股东分别为国家电投、河北公司和东方热电集团,占有率分别为33.37%、6.02%和0.27%。
本次交易结束后,国家电力投资仍然是东方能源控股股东,持股率改为58.10%,国务院国资委仍然是东方能源的实际支配者。 河北公司控股比例改为1.23%,东方热电集团控股比例改为0.06%。 南网资本和云资本占上市公司股份的5%以上,占上市公司股份的5%以上的股东和实际控股公司的状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根据东方能源公告,2018年东方能源总资产108.11亿元,此次重组的国电投资总资产653.81亿元,目标资产财务指标占上市公司比例604.74%,2018年东方能源总公司股东资本归属26.37亿元,此次重组
东方能源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净利润规模显着增加,收益力进一步增强。 这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我公司股东整体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