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能报销异地分娩生育保险吗? 我该怎么办?
a :只要符合生育保险的结算条件就可以结算。
投保人本人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处于投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定的,生前检查、生前检查可由公司经营者(代理人)向所属区医疗保险事务所申请办理《XX市职工生育保险医师确认证明书》,其后的相关医疗费用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规定
该投保人当前未正常投保的,不符合上述处理条件。
外地生育津贴应另外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在异地产生费用的情况的说明(本人和经营者的签字,需要公司的盖章)
(2)当地医院资格说明(医院在当地水平,说明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这个说明由就诊医院发行,按印章)。
(3)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书需要写清末次月经日、分娩日和分娩方式
产后两个月将材料和发票交给公司经营者,领取生育津贴后报销费用即可。
材料:《外国来京都人生育服务联络书》原件一份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婴儿出生证明原件两份复印件,女性结婚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 此外,需要为异地生产提供结算清单和病历副本。
(注:生育津贴基数=本公司全体员工基本医疗缴费基数的平均值,该数值由社会保障系统自动计算。 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问:有了孩子需要生育保险吗?
a :我需要。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之一,具有社会性和强制性。 所有员工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根据“风险分担、互助合作、收入再分配”的社会保险基本原理,社会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法令,以参加社会保险的公司和个人摊款为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社会统一、互助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