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措施有哪些_ 国务院聚焦残疾人就业:完善残保金征收办法,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

保障残疾人就业有助于残疾人发挥自己的价值,也有助于更好地融入社会。 12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集中讨论残疾人就业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措施有哪些

会议决定完善馀额征收办法,鼓励更多用户提高残疾人就业比例,提高“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户奖励力”。  

会议还决定,馀额保障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相关支出,为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优先使用。  

偶尔涉及残疾人就业问题:完善馀额征收办法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内容主要涉及劳动就业问题,支持灵活就业,管理农民工工资短缺,促进残疾人就业。  

检察局关注到国务院常务会探讨残疾人就业问题在过去很少见。 会议决定“完善馀额征收方法,鼓励更多用户提高残疾人就业比例”。  

馀额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类用户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时,应缴纳的保障金。 这个资金最终被国家用于支援残疾人就业等相关事业。  

馀额的征收,根据1995年颁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根据年差额人数(应雇佣的未雇佣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支付”。  

2015年财政部等三部门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使用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部门在职员工总数的1.5% (各地不同,但不能低于此比例),即某部门员工中残疾人低于1.5%  

近年来,国家多次修订馀额征收方法,对未按规定接受残疾人就业的使用者,加大馀额征收力,使用者选择以高额馀额压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  

会议要求使用者在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同时,鼓励使用者提高残疾人就业比例,提高“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使用者的奖励力”。  

“管理方法”规定馀额使用方向之一的是,鼓励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使用者和为安排残疾人就业而取得显着成绩的公司和个人。  

馀额被优先用于支援残疾人的职业训练、就业服务等支出

我国馀款体积达数百亿元,这笔款项如何实用?  

根据2015年的“管理方法”,馀额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生活,由包括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在内的6个支持方向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服务支出等。  

但是,检察局表示,有很多馀额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大楼的建设,馀额实际上没有用在刀刃上,形成了巨大的浪费。  

在此背景下,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馀额保障残疾人就业,支持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相关支出,优先用于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  

实际上,馀额的另一个用途是“补助使用者购买、改造残疾人就业所需的设施设备、支援服务费用等”。  

支持残疾人就业的高崧向检察局介绍,许多残疾人在就业初期,需要向企业投入一定的特殊成本,如训练、无障碍改造。 使用者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金,让残疾员工参与就业,发挥自己的价值。  

但是,从事残疾人融合就业研究的吕飞先生,现在使用者在雇用残疾人方面面临着很多实际问题,雇用残疾人的员工也有很多担心,因此引发了残疾人的临时就业问题。  

假就业是指为了避免许多使用者支付高额馀额,虚假雇用残疾人(给残疾人发工资不要求上班),不利于馀额的正常征收,不能保证更充分的馀额能够发挥作用,当然,最严重的是,许多残疾人无法实现合并就业,融入社会  

“推进就业融合是一个系统性的项目,面对诸多挑战,政府相关部门、合并与就业支持和服务组织必须合作,与企业需求建立联系。”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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