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证券法”修正案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引起各方的关注。 这是最高立法机构审议修正案的第四次。 从2013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开始起草《证券法》修正案到现在已经过了6年。
《证券法》修订为何牵动市场神经?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说,《证券法》是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对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也是《证券法》修改引人注目、引起市场神经的原因。
《证券法》的修订关系到证券市场整体,包括监督部门、上海深度约4000家上市公司、数万家中介机构、投资机构以及亿多股东”王智斌指出《证券法》的修订牵着头发全身活动。
我国证券市场在市场改革的深化中迎来了新的变化,据中国证券监督会的主页,现行的《证券法》在1998年12月29日的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从1999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06年修订。 近年来,欺诈的发行、股票市场的操纵、违反信服等混乱不断发生,现行法规不能抑制违法者的处罚过轻。 与此同时,由于深化市场改革也需要制度保障,修改《证券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业内人士认为,经过四次修订审议,新的《证券法》有望早日落地实施。 让我们赶快调查一下这次《证券法》草案修订四审发生了什么变化。
为全面实施登记制度奠定法律基础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特任委员、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向南方日报、南方+记者指出,科创板的注册试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次《证券法》草案的修订为全面实施注册制奠定了法律基础。
具体如下:
一是使证券发行条件合理化。 为了发行股票,将“具有持续的收益能力”的要求变更为“具有持续的经营能力”。 同时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二是调整证券发行程序。 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负责证券发行申请登记的基础上,废除评审委员制度。 根据国务院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等可以审查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批准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开发行登记的具体办法。
三是加强证券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应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要求,增加发行人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书,使投资者充分披露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的信息。 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四、为实践中注册制的逐步实施确保制度空间,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对违法的最高处罚从60万增加到了2000万
近年来,证券市场频繁混乱,扰乱市场秩序,给很多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无论是扇贝多次“奔跑”的上市公司獐子岛,还是“空手套白狼”只处罚60万人的赵薇夫妇等违法者,都成为了“处罚过轻”的话题。 在《证券法》的修改过程中,提高处罚力、提高违法成本的呼声一直很高。
根据,本次修正案的四审基于三审,进一步提高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显着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严惩和遏制违法行为者。 具体而言,改为:
对有关证券的违法行为,规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大幅度提高行政处罚金额,按违法收入计算罚款幅度的,处罚标准实施从原来的1倍提高到5倍,从1倍提高到10倍的定额处罚的,从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最高2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诈骗发行行为等),从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虚假陈述,操作市场行为等),50万元
“对于违法支付的成本,企业和相关利益主体能够获得高利益的话,企业和相关负责人会面临危险。 这次修改《证券法》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了企业信息披露责任,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杨兆全指出。
证券法案修正时间轴
在12月23日《证券法》修订案四审新闻传开后,许多证券公司研究机构关注《证券法》的修订和公布,各方都热切期待这一基础法律的更新,发挥着新的活力和威力。
但杨兆全也指出,作为基础法,《证券法》的规范内容多是纲领性的,要更好地执行相关制度、措施,并且包括相关监督部门的制度改革,依赖于合作的实施细则、方法的公布。
【记者】张艳
【制图】张艳实习生黄敏森
【统一】谢美琴
【作者】张艳
【资料来源】289财经热点南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