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视觉中国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组11日通报,2019年7月第二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进驻上海之初,频繁受到群众投诉,投诉是老问题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基地环境污染问题。
监察组通报,振华集团隶属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兴基地是振华集团最大的生产基地。 2016年首届中央环境保护监察期间,监察组根据有关规定将大众报告的许多振华组长兴基地相关环境问题转交地方监察所。 但是,这次警察发现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整理,环境的违法问题仍然很突出。
据通报,这家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频繁。 自首届中央环境保护监察以来,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已被上海市、崇明区二级生态环境部门命令修改14次。 其中露天涂装6次,危险废弃物管理4次,废气2次,未承认1次,雨水排出口1次,无组织排出1次,被责令修正。
其中,大众最强烈地反映了该基地的大气污染问题。 基地60%左右的涂装是露天作业,露天涂装工程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危害周边环境和大众的生产生活。 监察组调查资料发现,近两年来,周边人士对该基地的环境问题提出了83次投诉。 但振华集团不积极改革,反而指责一些投诉是恶意通报。
据通报,2019年5月,崇明区信访部门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了《振华集团长兴基地环境污染访问问题情况专题》。 据情况专题报道,振华集团在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发行的文件,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的检查频度过高,如果发现环境的违法问题将予以处罚。 将生态环境部门的合法职务行为指责为未事先与企业联系的“擅自”处罚是“官僚主义做法和本位主义问题”,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改革要求是不现实、不能完成的任务。
监察组认为,振华集团作为中央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没有配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对周边大众的正常诉讼漠不关心,长期忽视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只是空洞的口号。
审计组要求上海市有关区县和部门鼓起勇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执行管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依法审查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各种环境违法问题,每个企业都要依法监督,严格执法。
同日,监察组还透露青海欣固公司的沥青项目违法生产,严重污染了环境问题。
据监察组检查,该项目现场不完善,生产设备不完全露出,冷料和沥青搅拌工程排气管理设施不健全,油炉排气管理设施不建设,原料库不关闭,工厂和道路不硬化, 并未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未获得污染许可,于2019年5月擅自投入试产,严重违反“三同时”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是一家环境保护“裸奔”的企业。 由于污染治理设施严重短缺,企业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检察官小组要求地方依法检查、整改。
编辑:周辰
资料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