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资条_ 4个方面20条措施!潍坊进一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

政府性投资条潍坊新闻网(记者孙瑞荣) 7日上午在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记者招待会,介绍了《关于促进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的意见》政策相关情况。

去年,潍坊市在全省各地市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着重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引导各种金融、社会资本投入,为新时代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转换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为加强新旧动能转移基金的管理,市级相继发表了一种管理办法和六种意见,建立了政府引导基金出资决策的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8年以来,全市新设立了35只基金,实现了总规模515亿元、86.5亿元的投入,基金投资规模扩大,投资效益逐渐显现。 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强调矛盾问题少,框架多,开放度不高,市场化不充分,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2019年7月18日,省政府发表了《山东省关于促进新旧动能转化基金投资的意见》,重新调整了基金管理体制、基金设立的门槛和免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快基金投资,更好地发挥基金利益,基于省基金政策改革的主要精神,借鉴南方先进省市做法,实际上潍坊调整优化了以前的政策。 研究对进一步推进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提出了意见。

四个方面的20项措施优化基金的使用

《意见》包括四个方面的20项措施。 与潍坊市现行政策相比,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调整诱导基金管理体制。 在改革决策机构方面,不设立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确定取消设立环节的政策审查和政府审查的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项,由基金管理公司自主决定。 在基金市场化运营方面,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开展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自主建立投资决策、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机制的市直部门不参与基金的日常运营,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的投资项目。 基金评估建立了政策目标与市场目标平衡的绩效评估机制,不评估个别项目,审计部门不审计政策基金作为财政特殊资金。 同时,明确部门职责分担,进一步整理财政、审计、行政审查服务、地方金融监督等4个部门的职责。

优化基金的设立机制;。 根据“放松”原则,进一步优化相关制度。 主要是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产业类、乡村振兴类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与省一致,调整为25%以下。 向潍坊市乡村振兴系(包括现代农业)基金投资,引导基金出资比率在30%以下的诱导基金的出资,市县原则上按1:1的比例分担。 支持在县城镇设立基金,鼓励县城镇以重点企业、项目、园区、行业为中心,按基金招股思路设立基金,满足政策规定条件的,支持优先投资市级指导基金。 设立项目基金,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招商、合并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县市区可与社会资本合作,定制设立项目基金,市级诱导基金可支持出资,直接投资。 适度放宽基金返回潍坊的比例,产业类基金投资潍坊的比例调整为基金出资额的1.5倍以上。

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根据“分类政策、正向激励”原则,采取一些政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大转让利率,自2019年起,政府基金在工商登记一年内投资的市内项目、市级引导基金全部转让利润,其中50%以上可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 明确基金投资标准,投资的市外企业将注册地点转移到潍坊,被市内企业收购,生产研究开发基地和主要功能性公司定居潍坊,按照可视为市内投资的“基金招商”思路设立的基金,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引进落地法人实体企业,视为市内投资。 允许调整项目股权,在保持各出资人的总体股权和政府引导基金股权“两不变”的前提下,允许社会出资人适当调整对不同项目的股权。 并鼓励社会出资者提高诱导基金的出资效率,购买诱导基金持有的基金股份和份额。

优化基金的发展环境。 建立项目筛选推荐机制,“十大产业”可以由部门、市科技局选择推荐项目,指导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基金投资项目库,由各类市场主体自主申报。 对于确立职责免责制度并决定履行规定手续的基金投资损失,上述规定也适用于决定机构、主管部门和不追究基金管理公司责任的国有企业出资基金的部分。

坚持基金市场化放宽基金设立限制条件

省级引导基金由省新能源公司统一管理,潍坊市立足实际,建立灵活、高效、开放的竞争管理机制,吸引更多外部资源支持潍坊市经济转型发展。

政府基金没有规模。 省级政策规定,基础设施类、产业类和创投类基金的设立规模分别为30亿元、10亿元、2亿元以上,潍坊市坚持提高基金的灵活性,不要求这三类基金的设立规模。 具体金额取决于基金投资项目和募集基金的需求,放宽了基金设立的限制条件。

取消管理机构的财政奖励。 省级政策规定,2019年起省级基金在工商注册两年内实现投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鼓励基金管理机制,最高达200万元的潍坊市探索基金引资新模式,实施“基金跟随项目,政府跟随市场”管理方式,有项目

基金支助的重点、方式及出资程序

支持重点。 围绕潍坊市“十大产业”布局投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材料、医疗健康、现代物流五大新兴产业崛起,支持现代农业、高端化工、汽车制造、现代金融、文化旅游五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 重点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高新技术、创新创业、“双招双引”等重点项目。

支撑方法。 另一方面,通过股票投资方式为项目落地、企业发展提供长期资本支持,解决项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是最基本最核心的。 基金管理人员通过投资后管理,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在企业、项目中引入金融社会资本、高级科技与管理人才、行业先进技术、产业链完善等方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出资手续。 有投资需求的项目、企业报告符合要求的基金设立方案和项目基本情况,通过某县市区财政部门向市级申请引导基金出资,需要省级引导基金出资的,由市财政向省财政厅提交申请文件。 经各级领导基金管理机构职务调查,确定符合投资条件后,可以向基金出资。

采取许多措施吸引金融、社会资本投资

坚持基金的灵活性。 政府基金可以采取“诱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框架,诱导基金-子基金二级框架,也可以围绕项目设立项目基金。 母公司基金对子公司基金的投资比例和子公司基金对各个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再受限制。

适当放宽基金投资比例。 产业类基金回到潍坊市的比例,调整为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以上的潍坊市国有企业出资的基金,基金投资到潍坊市的资金比例不低于政府性出资的比例,也就是引导基金出资的比例和国有企业出资的比例之和。

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门槛。 申请设立基金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目前不得低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标准。

进一步完善体系促进正确投资

下一步,政策进一步开放,思想进一步解放,争取先人,敢于试,敢于突破,大胆做,在基金设立,工商登记,项目考察等方面不断优化政策,加强服务,努力使潍坊市基金政策最大化,环境最佳化,政策最高化。

体系更加完善。 发挥网上申报系统的作用,继续广泛对接各类投资机构,促进基金在“十大产业”的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形成霸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基金体系。

对接更全面。 加强基金投资项目库建设,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区项目资源,将更多优质项目纳入项目库,同时通过加载平台、报纸、网站、微信、APP等多种方式介绍项目

投资变得更加正确。 在加强基金投资项目库建设的基础上,将“吸引基金”作为“双引资”的重要手段,设立项目基金,正确支持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项目以及维投资的技术创新项目等。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潍坊市新旧动能转化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

为优化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机制,提高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市场化运作水平,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潍坊市实际情况,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调整引导基金管理体制

(一)改革诱导基金的决定机制;。 未设立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潍坊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下简称政府基金)设立环节的政策审查和政府审查。 确定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项,由基金管理公司自主决定。

(二)坚持基金市场化运作;。 建立灵活、高效、开放的基金管理机制,集中更多资本、资源支持潍坊市经济转型发展。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开展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自主建立投资决策、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机制,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市级有关部门不参与基金的日常经营,不参与基金投资的决定,不指定具体的投资项目。

(三)加强对基金的评价。 建立符合诱导基金、参与基金特性、平衡政策目标与市场目标的绩效评价机制。 从总体性能来科学评价基金政策目标的实现度、投资运营效果和管理性能。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出资基金业绩评价,根据基金政策目标和投资规则进行综合评价,不评价个别投资项目。 审计部门不审计政策基金作为财政专项资金。

(四)明确部门责任分担。 市财政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市级诱导基金出资人职责,负责政策制度设计、采购和诱导基金支付,主导组织诱导基金绩效评估等。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基金联动”扩大基金投资效益,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作进行基金注册登记。 市行政审查服务局负责建立基金企业注册“绿色渠道”,依法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相关企业注册信息,方便基金投资决策。 市审计局负责审计诱导基金的支付、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优化基金设立机制

(五)坚持基金的灵活性。 政府基金框架可以是“诱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级框架,也可以是“诱导基金-子基金”二级框架,还可以围绕项目设立项目基金。 政府基金规模不大,基金规模由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基金投资项目和募集基金的需要决定,引导基金按政策出资。 母公司基金对子公司基金的投资比例和子公司基金对各个企业的投资比例不再受限制。

(六)调整诱导基金的出资比例;。 诱导基金出资不再区分母基金和子基金,产业类、乡村振兴类政府基金的诱导基金出资比例在25%以下,均投资潍坊市乡村振兴类(包括现代农业)政府基金,诱导基金出资比例在30%以下。 市级诱导基金的出资在上述比例的50%以下,一般以1:1的比例与县市区町村分担出资。

(七)协助设立县市区基金;。 鼓励县市区以重点企业、项目、园区、行业为中心,按基金招揽思路设立基金,优先出资支持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市级领导基金。

(八)设立项目基金;。 对符合国家、省、市发展战略要求的行业领导企业、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招商、收购项目、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重点项目,适合以基金形式投资的,县市可以与社会资本合作,订单设立项目基金,由市级引导基金出资支持,政府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上述项目也可以通过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方式予以支持。

(九)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门槛;。 申请设立基金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标准。 初期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十)适当放宽基金的投资比例。 产业类政府基金投资潍坊的比例调整为引导基金的1.5倍以上,潍坊市国有企业跟进出资的,潍坊投资资金比例为政府性出资(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与国有企业出资比例之和)以上,政府性出资低于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潍坊投资资金比例为引导基金出资的1.5倍以上。

(十一)争取省引导基金的支持。 潍坊市设立的基金在满足省诱导基金支持条件的情况下,积极争取省诱导基金的出资支持,通过省市县三级合作,提高基金设立的落地性。 省市县以省级政策执行基金出资比例之和。

三、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十二)允许调整项目股权;。 允许社会投资者适当调整不同项目的投资比例,前提是保持各投资者的总体投资比例和政府引导基金的每次投资比例“两不变”。 对于这些项目,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应采取预审项目、充分披露信息和制约相关交易等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引导基金的安全。

(十三)提高诱导基金的出资效率。 诱导基金市财政出资的一部分被诱导基金管理公司分期支付,特别用于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设立。 在基金投资密集期间,市级诱导基金可以实行“奠定基础”资金管理方式。 即确保诱导基金账户保持一定额度,可根据基金合作协议(章程或合同)及时出资。 县市区应当根据政府基金的投资进度,立即发放基金县市区的出资部分。

(十四)加大让步力度。 从2019年开始,政府基金是工商注册一年内投资的市内项目,市级诱导基金转让一切利益,其中50%以上可用于奖励基金管理机构。

(十五)鼓励社会出资者购买诱导基金持有的基金股份或份额。 出资基金工商注册日起3年内购入的,可以引导基金原始出资额转让的设立3年后,引导基金和社会出资者的共同出资权,在生存期过后结算退出。

(十六)加强政策倒置制约。 基金设立方案通过后6个月内未完成工商注册,或者完成工商注册后12个月内未开展投资业务的,引导基金可依法退出,退出时资金以现金方式实际出资引导基金,加上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年度投资进度低于预约规模的20%时,基金可暂停出资。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金管理机构和管理小组,依法办理。

(十七)明确基金的返回标准。 下列情况可视为市内投资:①在基金生存期内,投资的市外企业将注册地点迁移至潍坊,承诺5年内不迁移;②在基金生存期内,投资的市外企业被市内企业收购(仅限于控股收购);③投资的市外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研发基地和主要功能性公司得以维护 按照“基金招商”构想设立的基金可以引进基金管理机构落地的法人实体企业,视为市内投资。

四、优化基金的发展环境

(十八)建立项目筛选的定位机制。 “十大产业”领导的部门、市科技局必须及时选择推荐项目,委托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动态基金投资项目库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按照标准在网上自主申报,由基金管理公司筛选后纳入基金投资项目库。 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和县市区国有企业,定期开展基金加载展,推荐库内优质项目。

(十九)建立职责制度。 在鼓励大胆创新、引导基金和次基金投资运作的过程中,决定履行规定手续的投资,如不可抗力、政策变动和市场(经营)风险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损失,不追究决策机构、主管部门和基金管理机构的责任。 国有企业对新旧动能转化基金出资部分适用上述规定。

( 20 )吸引基金机构的集聚发展。 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优惠政策,加强辅助服务,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培养、合并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专业化投资机构集中发展。

市级诱导基金已经出资设立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可以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维政事务〔2019〕2号)等现行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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