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8月25日宣布,从10月8日开始新发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以最近一个月该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为价格基准形成的。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新规则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很小,仅部分地区实际房贷利率可能会稍微上升。
住房贷款利率由LPR调整
公告称,10月8日开始新发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以最近一个月该期限的LPR为价格基准的。 到10月8日合同发行,合同签订,但未发行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在期间配置上,LPR现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2个期间品种,8月20日LPR为1年期LPR为4.25%,5年期以上LPR为4.85%。 据央行负责人介绍,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标准,一年期以内、一年至五年期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标准可以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 参考标准制定之后,调整积分的数值,就可以表现出期限的利差因素。
在具体利率确定方面,第一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两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和60个基点。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各贷款的具体积分数值是按照贷款银行对全国和当地住房贷款政策的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的。 积分的数值确定后,合同期间是固定的。
新规则对市场的影响很小
本次公告主要针对重新发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库存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上述央行负责人表示,价格标准转变后,首套住房贷款和两套住房贷款的利率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等。 同时,人民银行分行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的自律机制,立即确定当地LPR点的下限。 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出几乎不受影响。
交通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奥龙健表示,新规则在推动企业贷款利率下降的同时,也有助于体现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手段的意图。
天风证券银行业主任分析人员廖志明认为,新规对市场的影响很小,基调仍然是以前的房地产政策的继续,房贷利率比以前平稳,部分地区的实际房贷利率有可能稍微上升。
另外,公告应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政策宣传、说明和咨询服务,依法保障借款人的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偿还”“贷款偿还”服务,有关工作进展顺利。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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