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后住房贷款利率高低也要看LPR。
中央银行今天发表了将库存变动利率贷款的价格基准转换为LPR的消息。
根据公告,库存变动利率贷款是指截止到2020年1月1日金融机构签订合同但未发行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变动利率贷款(公积金个人住宅贷款除外)。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各金融机构不得以贷款基准利率价格为参考签订变动利率贷款合同。
发表的背景很难理解。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表了改革改善贷款市场报价率( LPR )形成机制的公告。 现在,新发行的贷款约90%以LPR价格为参考,库存变动利率贷款以贷款基准利率价格为基准,无法及时反映市场利率的变化,不利于保护贷款双方的权益。 因为推进库存改革是必要的。
根据公告,从2020年3月1日开始,金融机构与库存变动利率贷款客户就价格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价格基准的积分形成(积分为负数),积分的数值也可以在合同的剩馀期间内转换为一定的固定利率。
央行负责人说,库存变动利率贷款的价格基准转换原则是借款人与银行协商决定将价格基准转换为LPR还是固定利率,借款人只选择一次,转换后不能再次转换。 在最后重新定价周期时的库存变动利率贷款是不可转换的。 第二,转换工作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转换后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中,为贯彻房地产市场规制要求,库存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换时的利率水平必须保持一定。
人们最关心的问题是房贷如何变化。
与此相对,中央银行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价格基准转为LPR时,LPR的期限品种根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不再在合同的剩馀期限内调整的正数值是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和2019年12月LPR的差(也可以是负数值), 合同剩馀期限内固定的转换时刻利率水平不变的贷款双方可以重新约定重新定价周期和重新定价日期,重新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 同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8月之间在任意时间点转换,根据2019年12月的LPR和原来的利率水平确定正数值,正数值不受转换时间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以合理分散处理。
简单来说,与住房贷款相对应的LPR期限项目基本上是5年期以上的LPR,如果住房贷款是LPR的话,2020年的利率和2019年实施的利率不变。 到了2021年,在LPR上加上积分浮动了。
举个例子,某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原合同期为20年,其馀期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上升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升10%,现在执行利率为4.9%×(1+10%)=5.39%。 2019年12月发表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贷款双方于2020年3月30日转换价格标准,确定重新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新定价日期为每年1月1日时,加宽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利率水平仍为5.39%(4.8%+0.59% )。 在2021年1月1日,根据重新订购的重新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至LPR+0.59%,至少为2020年12月发布的五年期,其中利率可能超过5.39%并低于5.39%,即市场上有多少LPR
除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外,库存变动利息贷款包括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但贷款双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的转换条款。 参考LPR的期限品种、点数、价格修订周期、价格修订日等,转换为一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