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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就汇算清缴

经济观察网记者杜涛2019年最后一天,税务总局发布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结算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纳税人处理2019年度汇款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如果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之前离境,可以在离境前进行年度结算。

那么,哪些纳税人需要处理呢?根据《公告》,根据税法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情况下,纳税人需要进行年度的汇率转换

( 2019年度预付的税额超过年度课税额,申请退税的; 2019年度总收入不超过6万元,但预付个人所得税的年度中间人工报酬、稿费报酬、版税适用预扣率高于总收入年度适用税率的税款,可享受扣除未申报或过小扣除费用、特别扣除、特别追加扣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或捐款、以及未申报的享受

(二) 2019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且所需增税额超过400元的; 取得2处以上的综合所得,合并后税率上升,预付税额低于年度课税额等情况。

纳税人可以自己进行年度汇款,由工资工资和连续获得劳务报酬的扣除义务人员代理,也可以委托关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其他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受托人”)。 受托人需要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公告》要求纳税人以及代理年度换算的扣除义务人员,将年度换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的综合收入、扣除、完税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从年度换算期结束之日起保留5年。

《公告》规定,2019年度结束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必须统计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费、版税等4项收入(以下称“综合收入”)的收入额,提出费用6万元和特别扣除、特别扣除, 扣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扣除速算扣除数(税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的最终税额,扣除2019年度预付的税额,得到本年度的退还或应补偿的税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按2019年度换算,应扣除或扣除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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