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_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原标志使用至明年底

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图最近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地理标识专用标识,原有相关标识将转至2020年底使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10月17日发布的《地理标识专用标识发布公告(第332号)》(以下简称《公告》),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根据统一地理标识认定原则,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地理标识产品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与管理办法》,确定并发布地理标识专用标识公式标识。

《公告》强调,原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同时废止,原标志将使用过渡期直至2020年12月31日。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采用管理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制定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主页同时发布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图案和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显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以经线地球为基础,地理标志作为世界通行的知识产权类别和地理标志体现了中国产品“走出”的美好前景。 以长城和群山轮廓为前景,考虑到地理和人文双重意向,代表了我国地理标志的卓越品质和可靠性,透明水印的设计在不同产品包装背景下加强了标志的融合度和适应性。 稻穗产自中国,是中国最具代表性的农产品之一,象征着丰收。 中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英文为“geographicalindicationofp.r.China”,采用中文宋体。 GI是国际通用的“Geographical Indication”的缩写,采用华文黑体字。

“整个标志认真,构图合理,体现了官方标志的权威,象征着中国传统的深厚基础,作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具有较高的可视性和较强的象征性。”解释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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