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草案)。 这意味着经过四年的时间,经过两次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该法律的修改工作终于告一段落。 新证券法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证券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的重要法律,自1999年首次实施以来,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资本市场发展迅速,多阶段市场已经基本建设,科学创业板注册试验成功,证券法修订确立了充裕的条件。 更重要的是,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风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使修订工作波折,甚至拖延,但通过让立法部门更深入地研究各种新问题,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新证券法有着鲜明的市场目标。 新版证券法避免了市场的痛点和难点,在法律高度明确规范了许多现实问题,成为操作性强的法律。
新版证券法的最大重点是全面引进IPO登记制度。 我国资本市场IPO长期实行审查制度,这样以行政权力决定企业能否上市的制度不仅落后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还发生了大量经济和政治问题,到了不能改变的时候,很多投资者困惑了,这一改革一度很困难。 但是,正如科技创新板在注册制的先行试验中证实的那样,市场的这种担忧是多方面的,如果实现市场化,上市不是传统审查制下的单方面的钱,企业正在学会合理地考虑上市问题。 随着新版证券法的实施,注册制度现在从科学创新板扩大到主板市场等,中国资本市场的生态将发生积极变化。
新版证券法的另一个要点是加强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 资本市场是食利市场,市场主体具有各种利益追求,公正公开的要求贯穿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的所有环节,对各种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为投资者建立安全的法律堤防。 但是,以往的证券法出现了“法律温情主义”的倾向,处罚力度较轻,阻止诈骗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很困难,一直被投资者指责。 这次修订可以大幅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有效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市场投资安全性。
新版证券法的另一个要点是禁止证券员工买卖股票。 我国资本市场建立初期证券工作人员是禁止买卖股票的,但后来却放松了。 实践中的证券员工不再禁止包括监督部门在内的法律执行人员买卖股票,公募基金、证券投资咨询员工买卖股票获得合法性,市场内的“老鼠仓”横行,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 禁止证券员工股票买卖有利于证券员工提供的市场中介服务的纯洁性,有利于证券监督者从事的市场监督活动的公正性,有利于更好地维持投资者的利益。 新版证券法重置这项禁令,这次修订脱离了部门利益的纽带,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值得特别赞赏。
当然,由于各种原因,新版证券法仍有遗憾。 例如,当初规定的公司上市条件之一是“具有持续的收益能力”,现在变成了“具有持续的经营能力”,但是“持续的经营能力”还需要明确界限的定义。 更像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都加大了力度,但仍有畸形轻微的倾向。 这偏向于旧证券法保护股票发行企业留下的痕迹。 然而,新证券法仍然是高质量的法律,目前证券行业认真学习该法律,按其要求经营证券业务是首要的。 对市场监督部门来说,必须严格执行这项法律,不能像以往那样为权力自由“加减”。 □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