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执行意见_ 司法部:严格执行值班律师职责,保障受援人获得有效援助

正义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于渔)在宽大适用认罪处罚过程中,应保证嫌疑人、被告人立即获得有效法律援助。 因此,“关于适用认罪处罚的宽大制度指导意见”,特别规范了法律援助机构驻扎值班律师的机制,确保了承认“自愿”罪的处罚。

这种机制是如何运作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记者招待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孙春英作了详细解答。

2018年10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值班律师的权利义务和检察法等事务机构的合作义务,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

建立这一制度,对完善和改革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提高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孙春英介绍,司法部主要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值班律师在保障基本人权和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规范值班律师职务方面,领导地方应贯彻《关于适用认罪处罚的宽大制度指导意见》和司法部制定的《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在刑事法律援助中加强律师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值班律师法定责任,保障受灾者获得有效法律援助。

在加强值班律师保障方面,各地指导刑事法律援助联合会议制度,建立事务机关和刑事法律援助业务联系谈判机制,及时处理值班律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标准的指导意见》,计算制定值班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援助标准,提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意愿。

在完善值班律师制度的基础上,配合全国人大推进《法律援助法》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起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工作方法”,明年将与最高法、最高检查、公安部等共同发表,预定进一步规范值班律师的工作责任、权利义务、运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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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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