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年末年初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话题涌入热搜!
原本是1月2日,社会部的官方微信发出对未休假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声音,对于满足条件的劳动者,未休假必须得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官员列举了工人未请假个案
陈先生于2014年进入某公司,在2018年与公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一事项上达成一致,解除合同,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陈先生,公司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是他在10年内不到20年,到2018年还有10天的带薪休假,因为工作原因没有休息,所以向公司要求补偿带薪休假。
小陈所在的公司,由于小陈自己的理由没有提交休假,2017年还有2个月的病假,所以不同意支付年薪补偿。 仲裁委员会审理后,陈先生认为2017年度病假未满3个月,公司应支付陈先生2018年带薪休假的报酬。
人社部官员说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不享受当年的假期,必须满足五种情况
一是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薪天数
二是请假累积20天以上,公司不按规定扣除工资的情况
三、累计工作一年不到十年,请累计病假两个月以上
第四,累积工作10年以上不足20年,累积病假3个月以上
五、累计工作二十年以上,请累计病假四个月以上。
陈先生不符合上述任何情况,应享受年薪。 退休时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年假,有这些问题。 我得get!
员工那个年度有结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休假,还可以休退休吗
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结婚假、产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员工假日以及工作假期均不包括在年休假中。
在工作场所组织旅行,能代替年假吗?
除非雇员同意,在单位组织旅行不能代替年薪。
工人有权自主安排休假时间和方式。 用人单位应安排员工休假,安排时也应尊重员工的个人意愿。
使用者安排集体外出旅行代替休假时,应证明该方式是双方约定的休假方式,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双方就此达成专业协议。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安排旅行不是劳动者享受年薪的,而是用人单独提供的奖励和福利。
退休时年薪没结束该怎么办?
退休时年薪没有结束,使用者应该打折扣支付。
按照《企业员工应计实施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没有计划在年度终止应计,应根据员工当年的工作时间换算应计天数,支付应计报酬,换算后不到1天的部分应计报酬 计算方法是当年以本单位计算日历天数÷365天×当年没有带薪休假的天数×平均日薪的3倍。
使用者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员工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年假。 使用者确实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员工假日的,可以取得员工本人同意,不安排员工假日。 但是,使用者对于员工没有带薪休假的天数,必须支付该员工日薪收入的3倍的工资报酬。
年薪制可以过年申请吗?
《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需要安排职工带薪休假超过一年的,可以安排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