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大厦火灾区消防通道仍被占用: 150米,约有30辆车停车
2020年1月1日17点左右,重庆市渝北区加利福尼亚花园区A4栋发生火灾,该大楼第2层(共30层)的民居阳台发生火灾,火焰呈体状燃烧,点燃外壁保温层和雨棚,蔓延到第30层阳台,侵入部分居民住宅。
1月2日,多名现场人士向记者证实了事件发生时多辆私家车停泊在消防通道,阻碍消防车进入住宅区。 当时,现场的人们纷纷给私家车的所有者打电话,让他们搬车。 主人不在现场的私家车被数十名群众推倒,录像显示,白色的车被推倒。
1月2日和3日,大众网海报记者在事件现场,看到住宅区北入口的消防通道依然挤满了私家车。 3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看到150米左右的消防通道停着约30辆车。 尽管地面上有黄色的标志,但是“消防通道禁止进入”。
记者发现,在这条消防通道,由于一部分道路的两侧都有车辆,消防通道的宽度只有2.8米。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车道的网宽和空间高度都不应在4m以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占有消防车通道,不得堵塞,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责令部门纠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个人, 警告或者被责令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的纠正,可以采取强制性拆迁、拆迁、拆迁等代理措施强制执行,必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者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火灾大约一周前,重庆市渝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生命通道”集中管理活动的通知”,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管理,有效解决消防车通道的占有、堵塞、关闭问题,渝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在冬春火灾预防管理活动期间(即日至2020年2月29日)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组织 用于各类建筑物管理的公司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中实行7项维护管理职责。
其一是指定人员实施巡检,采取安装相机等技术对策,保证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可停放在停车场、仓库或停车场,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公布违法占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