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空白合同,以钥匙作抵押承认违规,终于落入设计的贷款套路……前几天,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起诉的“套期贷款”恶势力犯罪组织被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等5人分别被判3年5个月至1年2个月徒刑,并被罚款。
2017年7月以来,张某、魏某、曾某聘请甘某、段某、赖某等,以汽车美容店为主要据点,在合作经营汽车微额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要求受害者签订借款协议等一系列空白格式文件,扣押汽车备用钥匙,车辆安装GPS。 之后,张某等人因GPS信号异常、车辆轨迹异常、偿还延迟等原因任意认定被害人违约,用备用钥匙隐藏车辆,要求被害人短期偿还本金,支付高额违约金和拖欠款,否则卖掉被害人的车辆。 另外,张某等人通过非法入侵住宅、骚扰访问债务等手段要求偿还债务。
据检察官介绍,在经营汽车小额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该集团形成了以张某、魏某、曾某为中心,以甘某、段某、赖某等为主要成员的犯罪组织。 本组织采用上述方法对8名受害者实施欺诈、暴力催告等违法犯罪行为,诈骗额共14万多元。
2019年10月21日,思明区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控告被告人张某、魏某、曾某、甘某、段某犯欺诈罪、挑衅罪、非法闯入住宅罪。 最终,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