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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暂定对2年内综合收入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纳税额低的纳税人免除清算义务。 成为许多网民的关注、讨论的焦点。
其实,税法修改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很多人从2020年3月1日到6月30日结算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
从明年三月开始,哪个个人需要清算,谁不需要清算?
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暂免汇兑结算
许多人每个月都由公司代扣征税,为什么全年结束后需要报销?
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新税法与原税法相比,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居民个人结合税制变化,对综合收入实行年度税务核算,建立年度税务结算制度。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的实施文章,以前对税制进行了分类,但各收入按月或者按次缴纳,不需要结算支付。 这次税改采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综合税制为了年度纳税需要整合4个收入,确定最终税额必须清算。
例如,长沙郑爽关心家里的公司上班,月薪3800元,工资收入只能在一个单位得到。 没有其他的收入。 平时税金不能预扣,或者每月预扣的税金之和正好等于年度的纳税额。 因此,这部分个人明年无需结算。
前几天,为了减少纳税人的清算申报负担,国务院暂定对2年内综合收入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纳税额低的纳税人免除清算义务。
这意味着未来两年,个人将年薪、劳务报酬、稿费、版税4项收入汇总计算,不超过12万元就没有向税务局结算的义务。
据上海金融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书介绍,目前的技术条件有助于很多纳税人自动完成结算,但对纳税人比较集中的城市来说,审核任务是令人震惊的。 考虑到其中有一定比例的征收异议,地方税务局可能会成为重担。
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介绍,综合收入在12万元以下,旨在降低纳税人的合规成本。
四种情况需要汇兑结算
为了减少个人预扣税和结算税的差额,今年的工资采用了累计扣除法。 这种计税方法相当于每月结算几个月前的个人收入,最大的好处就是收入来源只有工资的个人来说,预扣税额基本上等于结算税额。 对于收入来源多、收入不均衡的个人来说,可能会面临税款扣除和补税的情况。
一是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收入,综合收入年收入减去特别扣除额超过6万元的情况。 由于日常不合并预扣制度,预扣税和汇兑结算税很难一致,需要汇兑结算。
二是获得劳务报酬收入、原稿报酬收入、版税收入中的一个或多个收入,4个综合收入年收入减去特殊扣除额超过6万元的情况。 纳税人综合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有很多代扣义务人员,代扣税和代扣税很难一致,需要征收代扣税。
三是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扣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的税额。
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 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年度前纳税高于应纳税额的,可以申请退税。
综合所得税年度的清算如何计算?
因为清算税金与老百姓的钱包直接有关,所以备受关注。 对于只有大部分工资收入的上班族来说,至今为止全年的预扣税额和最终的征收税额基本一致。 对于收入来源较多的个人,如果最终汇款金额小于预扣税额,则需要申请退税,相反需要补税。
那么,综合所得税年度的结算是如何计算的?
综合收入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收入-特别扣除-6万元-特别追加扣除-法律决定的其他扣除) *税率-年度速算扣除数。
综合收入=工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忠诚度) *80%原稿报酬收入*80%*70%。
当年补缴或退还额=年度应缴纳所得税-年度综合收入申报了前缴税。
值得注意的是,结算时的4个综合收入(工资工资、劳务报酬、稿费、版税)对应的收入额、口径不同。 其中工资收入的收入额以所有收入为收入额,不予扣除。 劳务报酬,稿费,版税收入等于收入减去20%的费用。 劳务报酬、稿费、版税收入除扣除20%费用外,其中稿费收入具有特殊性,计算后按70%计算,即以7成为最终收入。
另外,无论纳税年度内个人实际工作是否为12个月,基本减免费用应减少6万元。
纳税人按年计算综合收入时,无论纳税人是否取得工资收入,都必须维持基本生活费用,因为某月没有取得工资收入,所以不得中断减免基本减免费用。
潇湘晨报记者陈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