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应当开展金融消_ 四部门:金融机构不得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中国新网12月25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号称,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支持解决重大金融风险的攻防,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通知提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等不得开展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的金融市场营销活动。

金融机构应当开展金融消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 中新社发杨明静照源: CNSPHOTO 《通知》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中,系统整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定,具体安排攻防任务分工对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解决重大金融风险的要求,总结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细分行业营销宣传行为的一般特征研究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明确金融市场营销宣传资格的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开展金融市场营销宣传活动,委托他人,二是明确监督部门的职责, 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公司或派遣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切实监管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推进管辖区内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和金融违法营销宣传活动的监管职责三, 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在金融营销宣传规范的管理和行为要求等方面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明确对违法的金融营销活动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明确“通知”的生效时间和其他相关规定。

通知指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其他依法从事金融或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督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超出业务许可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没有取得符合条件的金融业务资格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和那项金融业务有关的市场营销活动。 但是,信息发布平台、媒体等受到依法取得金融业务资格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经营者的委托,开展金融市场营销活动的情况除外。

同时,“通知”对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一方面要求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金融营销宣传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机制和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加强业务伙伴对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监督,另一方面, 反映强烈反映人民群众不正当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明确禁止规定之二, 不能以欺诈误解的方式宣传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三是不能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市场营销活动四是不能利用政府的诚信度开展金融市场营销活动五。 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六、不得利用网络进行不当金融营销活动七、不得向金融消费者非法传输金融营销信息八、不得实施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金融营销活动

据报道,“通知”的颁布实施,统一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量表,解决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面临的问题,敦促市场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法规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对确保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支持金融风险的解决至关重要

新闻报道,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按照法定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通知》各项规定,全面加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管理。 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加紧重新审视自我调查,严格约束相关员工,确保金融营销的宣传行为遵守法律。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