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山东人民广播电台财经频道采访了平姐姐。 一个问题是经过四审的证券法这次能否通过。 平姐姐非常自信,说可以通过! 果然,本周末,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的证券法。 新法在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推行注册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注册的完善规定,大大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设立了强调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专章。 在某些方面,投资者借鉴了集体诉讼制度的优点,更简单地依法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与一般投资者相关的几项重大修改分别分析如下
注册制度真的来了,新时代已经遥远了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当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新法全面推进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证券发行注册制作出了比较完善的规定。
程合红表示,新法简化了证券发行的条件,调整了证券发行的程序,加强了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为实行中的登记制度的阶段性实施预留了制度空间。 他说,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创业板改革试点登记制度的要求,我们正在加紧研究推进创业板改革。
目前,科创板证券发行已提交交易所办理手续,审查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现在计划推进创业板,积累成熟的经验,就会被市场全体推开。 这意味着历史上获得新的收入,除去发行价格的极少,有可能被科学创业板根除。 未来是创业板,甚至是主板,破产不成为新闻。 股票价格大幅高于发行价格可能会引起更多关注。
这意味着投资者不是不能重新做了,而是应该认真研究招聘说明书,认真评价新股的发行价格是否合理,评价与业界老股相比是否真的有竞争力。 如果没有特别的亮点,发行价格会设定得很高,发行失败的案例可能会频繁上演。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更大的保障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在记者招待会上,在本次修改中强调了投资者保护,特别是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主线进行了制度设计。
具体来说,新法是区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建立明确投资者权利保护安排的股东权利招募制度,建立特定主体委托上市公司股东代理出席股东大会,代行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债券持有者会议和规定债券受托管理者制度的一般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纠纷强制调停制度的上市公司的
其实,a股市场牛短熊长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上市公司总体经营质量差,在政策上受到控制,投资者对企业经营没有信心,只是卖掉,就可以提高企业经营质量,融资政策可以倾向于具备分红能力的企业。 能够减少假冒的动机(假冒者很难实现真正的分红,因此,如果打开切断虚高利润融资的道路,假冒的利益将大幅减少),其次,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熊市坚实的股票持有信心。
根据姜的繁荣,新法也探索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例如,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制的作用,作为允许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代表参与诉讼的另一个例子,建立了“隐含加入”“明确退出”诉讼机制,提供了维持投资者自身合法权益的便利制度。
隐式加入实质上接近集体诉讼的核心。 这对于假冒者来说也意味着索赔的数量和金额的大幅度增加,可以发挥更好的抑制力。
大大提高对违法行业的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在记者招待会上,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证券违法行为处罚低的问题,新法加大了证券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制度,操作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 行政处罚不仅要处罚欺诈的发行等发行者,还要处罚发行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示发行造成欺诈的,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要给予高度的行政处罚。 完善民事责任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违法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券市场禁止入内制度,增加了“证券市场行为人将遵守本法纳入诚实文件”的诚实文件规定。
从处罚金额来看,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发行人对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隐瞒重要事实,捏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报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纠正,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罚款,直接向负责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负责人发出警告,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的报告或披露的信息中有虚假记载、误解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责令纠正,提出警告,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罚款。
更受欢迎的是,新证券法对市场严重痛恨的诈骗发行行为大大提高了处罚力度。 如果责任坚定,发行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者不仅会没收自己企业上市收入的全部收益,还可能会支付违法收入的最大倍罚款。 今后诈骗发行者很可能会浪费财产!
此次修订的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的禁止入内制度。 2005年修改证券法时,证券市场禁止入内制度的规定增加了。 这次修订根据这项规定进一步扩大了范围。 除无法从事证券业务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位外,规定一定期限内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在国务院不认可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进行证券交易。 这意味着拥有不良记录和犯罪行业的人,不仅成为上市公司的干部,证券业务也不能进行证券交易。不能买卖证券,实际上对违法行为者也是严厉的处罚。
因此,证券市场的各参与者,无论是上市公司、股东、中介机构还是普通投资者,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为新法之剑,从2020年3月1日开始,悬挂在所有人的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