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张豪
8月28日,广州天河金燕花苑地区部分业主向记者报告,金燕路32号楼主因设置电梯,未经其他楼主同意,试图占用住宅区公共通道,包围车道进行工程建设,部分住宅区业主反对。
另外,32号大楼的业主代表发表说,后续电梯取得了计划部门的计划许可证,全部按照程序依法进行。
那么,在旧大楼里设置电梯占用公共用地需要所有业主的意见吗
围攻业主未经许可的地区公路抗议
8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天河区金燕路32日,现场工程栅栏大部分已经拆除,只留下楼房附近的栅栏,地面有几处挖出的痕迹,上面堆满了碎石。
在记者现场,这座楼正好位于金燕路一侧,车道最窄约3.5米,最宽约4.2米。 这条路是38号楼的业主要移动的必经地,也是住宅区的消防通道。
38号楼宇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8月22日在32号楼下建了工程围栏,发现邻近住宅区的车道全部被堵塞。
“仔细一看,发现在32号层设置电梯,设置电梯的公示只有在金燕路的32号层。 事前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黄先生说。
黄先生向记者提供了照片。 32日的楼下,围着设置电梯的地方,施工方用篱笆把车道全部围起来。
黄先生对记者说,与街道、物管、32号大楼的业主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在28日上午施工方拆除了栅栏,车辆可以行驶了。
反对业主:占有公共道路工程须经业主同意
据记者介绍,现场有十几名金燕路38号楼主提出反对意见,阻止了项目的进一步施工。
38号楼主何先生告诉记者,在32号楼设置电梯,事先与其他楼主没有充分联系,未经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占有住宅区的公共道路、人行道以及一部分绿化带,侵犯了其他所有者的权益。
多名38号楼宇业主向记者报告说,他们的诉讼很简单,32号楼宇业主应该按照程序处理,因为需要占用住宅区的公共通道、人行道、部分绿化带等住宅区的公共部分,所以需要全体业主的投票同意。
“投票的两三分之二同意他们的后续,我们也没有意见,所以一切按照顺序进行就可以了。 “除此之外,业主还提议在施工前应该公布施工的详细方案,但是现在记者在现场还没有看到。
后装业主:审查程序完善为什么不施工?
经本栋大楼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在计划局取得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记录在街上工程开工的建设信息……
金燕花苑区32栋楼房主王先生对记者说,他们的电梯后备工作是依据有关部门的法律一步一步地进行的。
据介绍,金燕路的32层共计10层18户,其中16户同意安装电梯,超过本栋的三分之二,允许安装电梯。
在王先生提供的资料中,记者确实于7月12日由广州市计划和自然资源局发行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8月12日在天河区兴华街获得了“广州市临时建筑和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登记管理证书”。
为了装上电梯,人行道和一部分绿地带等公共部分需要改建,王先生谈到接受咨询的专家不需要所有业主的同意,为什么计划部门会通过认可。
她希望旁边建筑物的老板能够理解,不会给小区道路带来太大影响。
“前期包围了车道,但确实有错误。 拆除了一部分篱笆,留下了车道。 “据王先生说,施工队今后要改建道路(预约消防通道),后续电梯工程。
物管:曾向计划部门投诉,但发过计划执照
28日下午,记者来到金燕花苑地区物业管理处,物管经理曹先生对记者说,当32号楼主允许计划部门追加电梯计划时,物管发现计划必须占有部分公共通道和人行道。
“在此之前,他们没有和我们商量过增设电梯的方案,我们也是看到公示才知道的。 曹先生在公示期间,物管向计划部门投诉,计划部门最终发放了计划许可证。
“公路和绿地带等都有关系,我们也要投票。 另外,有必要公布电梯后置的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对业主的影响等,但他们没有听我们的话。 ”曹先生说。
之后,记者来到天河区兴华街事务所城管科,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通知了这一消息后,街道运营也立即参加协调,27日召开了各方面协商会议,但现在还没有出现调停意见。
在旧大楼里设置电梯占用公共用地,需要所有业主的意见吗
广州时事评论家韩志鹏长期关注着广州老大楼的电梯问题,他说,建设电梯工程是小型建筑工程,根据政策不需要办理工程许可证,可以通过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开始报到街上。
改变人行道和绿化问题,在建设时期发布公示,没有相关投诉为默认,意见不同的,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
根据记者的调查资料,根据《广州市现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由于现有住宅有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充分听取了增设电梯的房地产管理区域内业主的意见,经过本栋或本单元的住宅所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而且是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广州荔湾区老大楼后接电梯志愿阵列大楼大叔,多次协助其他园区老大楼安装电梯,熟悉后接电梯的政策流程。 他根据政策规定,每栋楼都有自己的部分,只要自己的部分经营者同意通过就可以设置。
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甘静仪认为,对于32号楼的业主,他们将电梯政策规定适用于旧楼,经过公示和相关手续,业主的申请在形式上是合法合规的。
但是根据物权法,住宅区内的人行道、绿化带等由所有者全部拥有,可以通过所有者的投票同意进行施工。
据甘静仪介绍,对此情况,反对施工的业主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取消有关施工许可证后再解决。 (有关详细信息,请访问羊城派pai.ycwb.com )
资料来源
责任篇|梁泽铭魏礼园
实习生/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