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威胁的安全法_ 中国拟立生物安全法 对生物技术谬用作出处罚

10月21日,中国新闻社北京电气生物安全法草案21日首次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审议。 针对中国法律上一时期发生的滥用生物技术等行为和事件,针对没有相应处罚规定的问题,草案明确了相应责任和处罚,填补了法律空白。

草案开明宗明义,明确保护国家生物安全是其总体要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其根本目的,保护生物资源,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防止生物威胁是其主要任务。 草案第一条“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表述,体现了中国通过实现生物安全,谋求人类和谐共处的美好愿望和主张。

草案的规范、调整范围分为八大类:一是重大突发性传染病,预防管理动植物疫情二是研究、开发生物技术, 应用三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四是保障我国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安全五是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六是应对微生物耐受性七是防止生物恐怖主义八是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立法涉及面很广,草案在管理体制中明确实施“协调体制下的部门管理体制”。 在充分发挥部门管理的基础上,对于争议问题、需要协调的问题,由协调机构统一解决。

制度设置建立了监测预警系统、标准系统、清单管理系统、信息共享系统、风险评估系统、应急系统、决策技术咨询系统等共同的制度体系,明确了海关监督制度和措施等。

草案规定了生物安全能力建设,主要体现了增加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以自主研发创新、科技产业发展等方式为生物安全工作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等。

法律责任部分还规定了对草案中国家公务员不做或不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完成)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