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
资本减持一直是市场争论的焦点问题,10月23日证监会报道有意修改减持规则,形成了相关方案。 监督管理层正在重新评估研究当前减反的影响,或者根据市场的最新变化情况,以更加市场化的形式规范减反活动。
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修改减薪规定,证券监督会于2015年7月、2016年1月、2017年5月相继发表了上市公司股东减薪的相关规定。 2017年证券监督会发表的减反新闻被称为史上最坏的,通过限制减反比率和减反时间,延长时间来缓和重要的股东减反对市场的冲击。
但是,过去减免行为的限制,主要是为了抑制当时的“清除库存减免”“正确减免”等现象,为了保证当时的资金、IPO的常态化等需求,可以说是应对当时减免问题的权利,市场环境日新月异,旧问题依然存在,新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自从制定了最严格的减免新规以来,“清仓式减免”“过桥式减免”“精密减免”现象得到了有效抑制。 但是,违规减免不断被禁止,违规减免的理由不断出现,违法减免主体也逐渐扩大,从小股东扩大到大股东、公司理事长的高级管理层等“内部人”,市场对大小非减免仍然很敏感。
事实上,正常股东减收现象是中性市场化行为,对市场价格没有很大影响。 但是,大股东的反弹被认为是投资家的利益,被认为是投资家公司走下坡路的前兆,如果发生大规模的集中反弹,会给整个股市带来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也会给投资家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证监会故意修订减收规则应当是重大利益,重要的是科学合理的制度限制,防止不公平的减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未来反叛规则的修改,必须从两个方向着力。
第一,加大惩罚。 证券法对违反市场的处罚一直很轻微,违反减收不需要付出太多经济代价,一般只是关注信件和警告信件来进行警告。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处罚重大违规减免行为的最高罚款60万元,与违规减免所的利益相比,不能算是给市场和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因此,完善违法减收要求的实效,是以加强严格执法、监督管理不利于违法行为或者不得到补偿为基础的。 因此,必须细分处罚规则,减少关注书、警告书等无抑制力的行政处罚,加大经济处罚,通过实际经济利润损失,违反者切实恐惧市场,畏惧法律。 当然,还要衡量具体的违法减收监督管理量表,根据违法减收者行为结果的不良情况制定处罚标准。
二是优化减收细则,规范大股东减收和高管减收的行为,不是简单的紧缩和放松,而是要明确细节。 2017年的减反规则被认为是历史上最糟糕的,还带来了很多其他的问题。 股东减资需求满足其资金需求后,借股抵押贷款等其他方式,高比例质押、过度质押、迂回减资等现象盛行,融资者债务水平和金融机构风险相应增大。
有些企业对于有实质能力的企业,为了限制减收必须无限期承担担担保险利息,必须付出一些代价。 因此,在考虑修改相应的减反规则时,通过明确和优化相应的细则,提供合理合法的方法的减反应应该是改革的重点,例如明确减反的一些手续,提高减反的透明度等。 通过细则优化为股东提供减收自由。
最后,应注意,仅修改减免规定难以解决根本问题。 发生违规减收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其实股价过高,以前的粗放发展模式是大量的低质量过高估计上市公司,因此不仅要重视减收规则的制定,还要持续优化退市制度,让连续亏损的企业立即退出,创造优胜不良的健康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