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石家庄市2019-2020年度的供热决策大会上,现已完成该市今冬集中供热冷态试验,11月10日零时举行供热标准试验。 从11月15日开始,一周内无法完成运行的区域,按照《供热第一天完成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供热者支付供热企业3倍的费用,同时扣除年终评分,按照《石家庄市供热条例》的规定处罚。
(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