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湖南首起“同命同价”汽车事故被判决。 乡州市永兴县法院判定,原告郭某以新的汽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获得了7万多元的残疾赔偿金,不是旧标准的2万多元。 据新京报记者报道,判决前两天,乡州法院在湖南省首次实施了统一汽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试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适用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受抚养者的生活费统一适用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 这不是孤独的例子。 最近,安徽、陕西、河南等地开始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考试,这意味着人身损害赔偿的“同命不同价格”现象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