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在今天举行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证券监督会发言人高莉宣布证券监督会取消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例限制。 三方分别自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1日、2020年12月1日起取消外资股权限制。
今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布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将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权限制的时间提前到2020年。
据高莉介绍,证监会于2018年8月发布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管理办法,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股份比例缓和到51%,3年后不再设置限制。 证监会还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权限制,外商可依照相关管理条例向证监会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外商股权比率可达100%,证监会依法审查。 此外,自2020年4月1日起,从全国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率限制的2020年12月1日起,全国取消证券公司外资比率限制。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落实中国对外开放的总体布局,积极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坚持一切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依法有效建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并继续审查实际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