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电子税务局的体验。 钟欣摄
12月5日,中新网北京电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提出16项税收便利服务措施,制定“第一不违反”“最高一轮”的区域通阀清单,推进区域内税收信用共享,推进5G、区块链等技术
进一步便利长三角地区企业跨省办理税务
围绕促进长三角区域内经济合作融合,“通知”提出三项措施:便利跨省办理企业转移业务,便利跨省办理税务事项检验业务,便利跨省办理房地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
《通知》指出,长三角区域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b级的企业,由于地址、经营场所在区域内跨省转移,有关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可以跨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省办理转移手续,转移目的地税务机关可以立即将企业相关信息推入转移目的地税务机关, 转让地税务机关可以自动办理访问手续,继承企业本来的纳税信用等级等资质信息、增值税期末退还税额等权益信息。
《通知》还规定,长三角区域纳税人跨区域省暂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设施所在地完成跨区域关税事项报告后,可以登记经营地电子税务局进行检验、反馈,进行纳税申报和支付。
制作“第一次违反不罚”“最多跑一次”的地域邮购清单
“通知”深入推进“管理服务”改革,从税收执法和税务服务两个层面制定长三角区域三个清单,致力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税收执法水平上,在长三角区域制定统一的“第一不违反处罚”事项清单,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可以及时纠正,对部分不带来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依法免除处罚。
在税务服务水平上,根据“兼顾先易后难、高频优先、现实”的原则,制定长三角区域税务事项“最多跑一趟”通行清单,对清单列举事项制定区域统一处理准则,同时实现电子税务局在线自助处理,跨省报告信息、涉税信息查询、 开设长三角区域通阀专用窗口,办理外地受理、内流、土地处理、限期反馈,纳税人可以在附近税务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推进区域内税收信用共享的共享
《通知》重视加强长三角地区纳税人涉外信用信息共享,共享动态信用点,认可信用评估结果,推进风险预警三项措施,有助于提高地区纳税人税法的遵守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环境。
税务总局现在在上海宁波试行信用动态监测,根据信用等级提供服务和管理措施。 《通知》提出在长三角区域探索纳税人信用动态监测评价信息,共享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服务措施。 对信用点高的纳税人,可以给予简化申请资料、缩短处理期限、减少实地审计等激励措施,有效支持企业诚信经营。
利用5G、块链等技术探索实现智慧工作
“通知”立足于推进事业税便利化,提高地区纳税服务水平实现智慧事业税,统一纳税咨询,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等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长三角区域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人才技术优势和强烈的创新意志。 通知指出,税务部门应积极探索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供智能个性化纳税服务,推进智能征税服务厅建设,开展智能引导、智能写作、智能审核等智能征税服务
为更方便服务纳税人,“通知”要求长三角区域税务部门共享基于12366知识的地方知识内容,统一长三角区域共同税收政策咨询的答复口径,实现长三角区域12366人定期交流,实现区域内咨询联动,共同促进纳税咨询服务整体提高。
同时,关于服务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通知”统一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标准,扩大税收优惠登记审查范围,相对标准提高税收经营环境,共同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四项措施,帮助长三角地区优质经营环境的构建。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税务部门紧紧抓住“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重点,总结出16项税收便利服务措施,有助于激励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动能,推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发挥地区示范作用。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