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相关人员作了答复
□本报记者刘佳
11月25日,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召开全省生猪生产情况新闻通报会。
建设生猪养殖场,用地和环境评价是“勒颈”环节。 在当天的通报会上,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人员就相关问题回应了社会关心。
现在猪养殖场的建设存在土地面上用地选择困难、土地调整困难、土地调整困难等问题。 据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吴游介绍,生猪养殖场用地在不占有永久基本田的前提下,允许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在养殖用途上取得耕地的平衡。 同时,加大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我省已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求。 "还鼓励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共建用地安排生猪养殖生产,鼓励利用现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生产. "
在土地调整方面,吴游介绍,我省目前正在探索创新规划“空白”机制,允许村规划确保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在建设项目审查时落地,为猪产业的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目前许多地区反映猪场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环境评价期长、费用高的问题。
对此,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查所的马部长详细介绍了我省2015年将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权限调整移交给市(州)生态环境部门。 目前有关部门掌握的数据显示,全省各地环评报告的平均审查期间被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比法定审查期间的60个工作日减少了50%以上。 对于实施登记册登记的猪养殖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在网上登记登记册只需10分钟左右。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加大简单政治权力,研究开展猪养殖行业环境评价改革,在部分市(州)实施猪养殖项目环境评价,承诺制度改革。
关于环评费用高的问题,马上详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门在评价、审核建设项目环评和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时,不得征收任何费用,不得向建设部门推荐环评编制部门。 环境评价费用之所以高,是因为建设部门委托环境评价部门编写环境评价报告的费用高,这个问题必须通过市场机制逐步调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