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干货:中央预算内投资于2020年底前新建、扩建猪场、扩建猪场、异地重建养护区内规模养猪场等提供一次补助,主要支持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猪场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喂养等基础设施建设。 各省可根据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下达的中央预算内的投资规模,按土地条件确定建设数量,科学地设立分科辅助标准。 中央补助比率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也不超过50万元,最高也不超过500万元。
最近受生产能力下降等影响,猪肉价格上涨。 之后,各部门纷纷按照对策,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价格。 9月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的通知》,要求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门,抓住弱点及时解决问题,为稳定生猪生产提供用地保障。 此后,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区的划定和管理,促进猪的生产发展。 9月7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联合发布《关于稳定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通知》。 根据《通知》,实施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辅助项目。 通知指出,扩大全县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项目实施范围。 在畜牧大县畜禽粪便污染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的基础上,2020年以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优先选择100个猪饲养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全县推进畜禽粪便污染资源化利用,重点支持粪便污染的收集、贮藏、处理、利用设施的建设。 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率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最多不超过三千万元。 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援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地高于非贫困县。 中央投资原则上分两年配置,第一年配置50%左右的资金。 相关链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农业农村办公厅关于稳定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通知内容整理:刘菁监制:王澎; 编辑: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