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法硕考试结束后,各种主题的奇怪事件再次成为网民的话题。 其中,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主题设置尤为关注。 “甲方开拖拉机,途中乙方要求上车,甲方同意,通知车上有棺材。 途中下雨,乙方进棺避雨,后丙方上车,甲方同意。 雨一停,乙方就推开棺材透气,丙方吓得喊着“有鬼”从车上跳下来,摔到骨折上。 丙方断腿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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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青年报记者的搜索,郑州中院官方网站至今发表过与这个题目非常相似的案例。 实际案例中,法院依法判定拖拉机司机承担事故责任的70%,死者20%,被告青年,即主题中躲在棺材里避雨的“乙”自主承担10%。
2007年5月9日,郑州中院官方网站介绍了一个罕见的案例。 乘公共汽车的青年进入拖拉机馆内避雨,不一会儿,伸出头来看没下雨,谁知道,开车躲雨的村里的女性吓得跳下去死亡,立刻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提起了人身事故的赔偿诉讼。
2006年9月29日上午9点左右,河北省阳原县农民杨奔(假名)驾驶农用四轮拖拉机给村民拉石头盖房子,顺便递棺材。 汽车开到半路,突然天下起了倾盆大雨。 原本坐车的7名农民全部被挤进了驾驶室。 这时,路边停止了青年上车。 司机把他放上拖车,告诉他拖车棺材是空棺材。 越下雨,青年越被雨淋得受不了,索性抬起棺材进入馆内避雨。
走了几英里后,村里的女人停下车,司机杨奔看到这个女人也变成了落汤鸡,就坐在拖拉机后面的拖车上。 拖拉机跑了一会儿,躲在馆材里的青年想看雨是否停了,推开棺盖探出头来。 村里的女人看见棺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大生物,就想着该死的,说:“有鬼! ’一喊就跳远了。 其结果是跌倒受伤,即使接受救治也没有死亡。
之后,遗属向法庭诉说拖拉机的所有者和相关人员的青年,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个罕见的案件。
在审判中,原告不知道拖拉机司机杨奔走在死者的拖车棺材里的是活人,年轻人突然从棺材里伸出头来吓唬人。 杨奔说:“村里的女人怕被雨淋坏了,所以善意地被拖车拖走了。 不知道男青年进了棺材,不负责任。 男青年说,自己从棺材里探出头来并不是故意吓唬人,连拖车上还搭着别人都不知道,村里的女人的死与他无关。
阳原法院审理,事故前拖拉机驾驶室超员,拖车人拥挤,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拖拉机驾驶员杨奔出现明显错误,事故主要责任的有关男青年看到车上摆放棺材,也违反了交通管理的规定。 进棺材的时候,确实不知道拖车上了人。 虽然没有错误,但是那个行为带来了一定的结果。 必须承担适当补偿责任的死者乘人才混载车,违反交通法规,也有过错误。
据计算,死者应得到各种赔偿共计67645元,法院依法判定被告杨奔承担上述货款的70%,即47353.15元,死者20%,被告青年自愿承担10%。 判决宣布后,原被告宣布判决。
译文:男人离开棺材,同一辆车的女子跑进去死亡的奇怪案例成为了考题
资料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马吕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