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住房建设,提高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国务院于2019年3月24日修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根据最新管理条例的要求,所有部门和员工应支付住房公积金,具体规定简要介绍如下 第一,关于设立和变更单位账户:
新成立的机构必须在成立之日起30天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册住房公积金存款,并在注册之日起20天内由本公司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公司合并、个别、取消、解散、破产的,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天内由原公司或清算组织向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变更登记或取消登记,在变更登记或取消登记之日起20天内由本公司员工办理住宅公积金帐户的转移或关闭手续。
第二,关于员工帐户的设立和变更:
公司录用员工的,必须在录用日起30天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存款登记,办理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公司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天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办理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关闭手续。
第三,关于存款金额:
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月收入额是员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收入平均工资乘以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比例。 公司支付给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月收入额是员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收入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单位的比例。 (注:目前嵊州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最高存款比率分别为12%,最低存款比率分别为5%。 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第四,关于惩罚条例
公司逾期不支付或不支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纳的,尚未保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房屋公积金缴纳的基本规定,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全体员工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司,请根据此规定立即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